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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小姐人称“山海关之花”,容貌颇为艳丽,大眼睛,浓眉,嘴唇艳红,身量颇高,又喜欢一身红衣艳丽打扮。经常带着婢女小厮一起出去跑马,一手鞭子用得很是出色。
对于男子,陈大小姐也很挑剔,她并不喜欢弱质书生,当然,若是能风采逼人到方微杜那个样子的,她估计也会从此敛眉洗手作羹汤,可惜她一直所见,不过是些穷酸书生或是自命风流的纨绔世家子弟而已。
所以她见到罗暮雪时,心里便是一动。
如此方是真男儿!
自己这般其烈如火,其艳如花的奇女子,正适合配罗暮雪这样世间少有的男子!
陈大小姐觉得父亲的眼光真真是无可挑剔。
罗暮雪生来便是她的绝配。
她终于等到了她命中注定的男人!
所以今天这路上,她收敛起来平时的骄纵,态度大方诚恳,同罗暮雪不时聊聊兵法,聊聊胡人的习俗,投其所好,模样也端庄得很,竟是连罗暮雪,对她也没有丝毫厌烦,还觉得她是个颇有见地,同平常千金大不一样的姑娘。
所以,陆芜菱心中暗含欣喜地迎接罗暮雪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一身红衣,好似烈焰玫瑰一般的姑娘,昂然并马在罗暮雪身侧,好似两人是形影不离的伴侣一般。
她不由自主便皱了皱眉头,虽然她从来对男女□不热衷,但是天生总是善感的,这女子,一看便觉得对罗暮雪有些不一般。
她也没做什么,似乎只是这策马紧随形影不离暴露出来主人的心思……
又或许是因为能隐隐觉出即便对方在打量自己时,关注力还是在罗暮雪身上的。
一种很细微,难以言喻的感觉。
陈红英也在打量着陆芜菱,眼色轻慢。
她向来看不惯京城官宦家这些娇滴滴的贵族千金,除了吟吟诗,弹弹琴,就好似没什么可做了,她去京城外祖家时,就和这些人处不惯,在一起,不是聊衣服脂粉首饰,便是聊些诗词话本,无聊透了。
她自己也识些字,主要是她觉得如她这般的将门奇女子,总是要看几本兵书才像话,所以,《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什么的,她还是通读过的。
但是诗词史书之流,陈红英可没有兴趣。她家就没有爱读书的种子,她自然也不会喜欢。
越是自己不爱,不懂的,便越是看不起,轻慢,世人往往如此,也不足为奇。
陆芜菱这般的,便是往常父亲权势仍在,也不免要被陈红英看不上,何况如今她一无所有?
陈红英的目光从陆芜菱头顶看到脚,十分无礼,她心中也在冷笑:除了吟诗作画什么都不会的矫揉女子,现在家破人亡,还有什么用?
什么才女?能做几首诗有什么大不了!
只配做男人的玩物!
连自己生存都活不下去!
估计只能伤春悲秋,怨天尤人吧?
她瞥了罗暮雪一眼,见他专注看着陆芜菱,目光深邃,心中冷笑,暗道,我要是连一个亡家的官奴都争不过,把正室位置拱手想让,我就不活了!
所以,她噙着冷笑看着陆芜菱,虽然恨不得一鞭子下去抽烂了她的脸,却还是面带微笑说:“这位是……罗大哥您的婢女吗?”
说罢盯着陆芜菱,等着看她泫然欲涕,羞辱难言的模样。
罗暮雪已经下了马,朝陆芜菱走过去,闻言身子僵了一下,却没回头,还是走到陆芜菱身边,低头道:“一切顺利,不用担心。”
陆芜菱也听到了陈红英的话,她倒是没有泫然欲涕,也没有关注自己身上几近褴褛的衣服,而是有些惊讶地淡淡扫了陈红英一眼,眼神似乎在说: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怎这般没规矩没见识?
有时候,人的气度是从小培养的,所谓“居移体,养移气”,是从小的锦衣玉食,钟鸣鼎食,也是诗书文章养就,更是同个人禀赋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