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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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院古代医疗机构名称,是专为上层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医政及医疗保健组织。太医院始设于金代,隶属于宣徽院。太医院的最高长官是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下设使,副使,判官等,“掌诸医药,总判院事。”此外,太医院中还设管勾主管医学教育,另还设有各种名称的太医和医官。

元代太医院,秩正二品。开始时长官为宣差,后改为尚医监、太医院提点等。其行政隶属于宣徽院,最高长官之下设院使、副使、判官等名目。元代太医院掌管一切医药事务,官员品秩普遍高于任何朝代。

明代也设有太医院,其长官初始称作太医院令,后改称院使。明代在北京和南京各设一个太医院,但是北京设置的太医院是最高医药管理机关,设有最高医政长官院使,下设院判。而南京太医院只设院判不设院使,以便服从于北京太医院的领导。清代只设一个太医院,院使正五品,总揽医药行政及医疗大权,清初,御药房也划归太医院管理,全国医官统一由太医院差派、考核、升降,从而加强了统一领导。但这种体制未能坚持下去,礼部管生药库,总管太监管御药房,削弱了太医院的功能。清朝中晚期,医政管理较为混乱。总之,从金至清,太医院作为全国性医政兼医疗的中枢机构延续了七百多年。

金元时期编辑

金代大体上也仿宋代,在宣徽院之下设太医院、尚药局、御药院。太医院内设有提点、院使、副使、判官、管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兼有医学教育性质,培养各科学生,以优良之学员补充太医之职。

元代统治者对医学管理相当重视,医学制度较严密,机构扩大,并大幅度提高医官品阶及地位。太医院之品级提高到正二品,内有院使、同知、金院、同金、院判、经历、都事、照磨等,官阶正二品至正八品,另设令史、译史、知印、通史、宣使等职。

太医院下辖八个机构:

广惠司“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内设卿四人,为正三品,少卿二人、二人、经历一人、知事一人、照磨一人。司下设大都及上都回回药物院各一所,并由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负责,专门掌管回回药物事。

御药院“掌受各路香贡,诸番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内有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三人、直长一人、都监一人。

御药局“掌两都行箧药饵”。内设达鲁花赤一人、局使二人、副使二人。

行御药局“掌行箧药饵”。内设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三人。

御香局“掌修和御用诸香”。内有提点一人、司令一人。

大都惠民局“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另有上都惠民局,其任务与大都者相似,各设提点一人、司令一人。

医学提举司“掌考校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内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

官医提举司管理有关医户及差役有关诉讼事宜。共设四所,分别位于大都、保定、彰德、东平等四路。各所均设有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在全国十路也各设一所。

明清时代编辑

明、清时代正阳门(俗称前门)内的东交民巷(原名东江米巷)一带,曾是许多衙署的所在地。在这老百姓望而生畏的地方,有一个颇为特殊的机构,那就是为皇家治病的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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