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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情义
从花市出来,裴启旬“顺路”将她送回孟府,之后便称有事,很快就告辞了。城澄心中装着重重心事,根本没顾上问这位恩公的名字,也没有想过他怎么会知道她住哪里。
她现在满心盼着婉仪快点过来,替她除去后顾之忧。好不容易挨到天黑,婉仪如约而至,把药包递给解忧,两人挽着手进屋。
婉仪先道歉:“先前是我糊涂了,既然没有落红,叫妈妈验也一样没有结果。不知是你小时候太野,磕着碰着了,还是当真没有发生过什么。若是后者,自然是最好。”
城澄大概明白她的意思,微微红了脸,点了点头。
“按说红袖招晚上最忙,可我怕白天拿着包药材过来,太过张扬,会坏了你的名声。”婉仪抬手替城澄整了整额发,眼中含着殷殷的期盼,“你和我不同,可千万别走上我的老路。”
其实婉仪原本是京城世家叶氏的长女,从小也是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千金小姐。只是十几岁的时候,被一个外地商人骗了身心,还生下了个儿子。稚子无辜,却被视为孽种,被族中人溺死。婉仪还在月子里就被扫地出门,赶到城外破庙里去。后来她快饿死的时候,被城澄的娘亲捡了回来,此后就在红袖招落了地生了根,再也走不出去。
她是个可怜人,城澄不欲和她争辩,打了个岔糊弄过去。等送走婉仪,喝了药,她总算暂且安下心来。又过了几日,宫中那边也没消息,城澄便渐渐松了口气,日子又回归到往日的平静。
这日孟府来了位客人,不是旁人,正是宋大公子。他回京之后,一直没领差事,和她一样,整日闲着无趣。他是来带她出去玩儿的,问她要去哪里。城澄想了想,说去城北农田,她一直想在那里买一块地。
冬春交接时,冷风混杂着泥土的味道一下一下扑在脸上,落到颈子里,寒冷的同时又带点儿莫名的新鲜。入冬之后,行霈就窝在铺着地龙的屋子里,他一直想出来大展一下拳脚。至于什么是拳脚,他也说不清。大概就是读书人袖子里头的酸气儿,憋的久了,自然要往外冒一冒。
他下了马,用鞭子挑开后头的毡帘儿,朝里头说一声:“还不下车?我也好奇,天寒地冻,你为啥放着庙会不去逛,非要钻到地里。”
城澄怕冷,这两天一直窝在床上照顾她的被子,连吃饭都不爱下地,非要解忧端着红漆盘儿把饭菜摆好,送到嘴边儿才肯吃。这么懒散着,整个人都圆润了几分。帘子突然自外头被人掀起,一同灌进来的还有凛冽的寒风,还有他掺着疑惑的声音。她脖子一缩,裹紧身上的披风,笑了一笑:“可能是,我有病?”
说着跳下马车,看向广袤的农田,还有上头堆着的白雪。城澄吸吸鼻子:“可我没想到,这里竟然这么冷!”她泪眼汪汪地看着他:“宋大公子,我可以说粗话吗?”
他看看田地,再看看她,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走在前面,拣了一片还算平整的高地,一撩袍子,直接坐了下去。天不是很蓝,带点灰蒙蒙,四周很静。他看着她对着空旷无人的农田张开双臂,陶醉地吸了口气。
如行霈所说,这两天城西有庙会。要是搁在以前,城澄肯定要去凑热闹,但现在,她只觉得没趣儿。凑热闹有什么用,等热闹劲儿一过,就只剩内心荒芜,反倒不如这荒郊野岭让人心里安宁。
她极目远眺,看着远方,轻轻地说:“你看这地方,多好。地儿大,清净,地皮又便宜。等我老了,我就把这块地买下来,盖两座房子住。”
天际传来几声鸹叫,打东边一看,却不知是什么鸟儿。行霈应和她的话:“这个好。雇人看着地,每月亲自算一算工钱,仔仔细细,不得大意。夏天支个小摊,招呼来往的客商喝大碗儿茶,吃大西瓜。冬天生个火炉子,闭门看三国。没事儿了,再养养鸽子,嘿,下那么大的蛋!”他笔划着蛋的大小,想了一想,又赞上一句:“老板娘,好享受!”
听他描绘,城澄愈发向往起来,恨不得明日便能搬到这里。只是刀片儿一样的寒风刮在脸上,用疼痛将她带回现实。
她抬眼看行霈,好不尊贵的一个公子哥儿,此时却不顾形象地坐在那里,脏了一身白衣,可瞧着却比任何时候都更要真实可爱。她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你说的真好!不过,对我来说还不够。等我搬到这儿,我一定要亲自上山砍柴,跟当地的农民学学怎么把柴火码的那么好看。我还要亲自种地,面朝黄土背朝天,只把我这一张白脸晒成麦色。到时候头发也掉,牙齿也没,面孔也黑,不知道你这位‘老公子’,还能不能将我认出来。”
行霈随手拔下几根野草,绞在手里头玩儿。她这番话,他不是很赞同:“亲近自然,干嘛要搬柴火?赏一赏戏鱼池,泡一泡南温泉,崇盛禅院的竹林里打打坐,或者拄着拐杖,去试剑峰爬爬山,多自在!为何非要变丑呢。”
不知怎的,行霈有时候就会叫她想起话本子里头的那个大唐和尚,而她就像那可怜的猴儿,一听他念叨,她就脑仁子疼。其实她和他一样,生性嗜美,喜欢美酒,美人,骏马,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但她亦不知为何,她爱这天地所有,却没那么像他一样,爱惜自己。
见他那么正经的样子,城澄扑哧一笑,不肯正经回答:“前头不是说了,你这个朋友,是有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