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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走后,两人谁都不曾提及之前的尴尬,各自一头练练每日的基本功,待日斜偏峰,这才把藏埋在枯叶底下的帐篷给刨出来,将帐篷重新打好,各住各的,天明时又拆了帐篷盖上枯叶,如此谨慎的反复过了两日,十四便提议上路了。
南蛮之地,蛊术盛起,民风更具江湖人的特质,他们更加的敢爱敢恨,敢说敢当,在这里说理是不通的,更多是用拳头说话,他们崇尚强者,唯一的忌讳是蛊师们,在他们那里,不叫蛊师,得叫巫者。
黑巫善毒,为民所避讳。白巫善医,为民所崇尚。
夜幕降临时,各大部落总会载歌载舞。
这里被称作南蛮说的是他们的民风,却不是地域,地域虽然毒物盛起,但土地肥沃,民不愁食,作为本地土生土长的蛮人,每一天都应该在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载歌载舞。人均年龄普遍比中原人少十到二十岁之间,基本五十岁在这里就是高龄了,地域性使然,肥沃的土地不仅仅滋养了吃不尽的粮食,却也繁衍了数不尽的毒物,长期进食,久积成疾,这才是直接造成人均年龄低的关键原因。
南蛮的人民,普遍生的漂亮,这样的漂亮就像是火红的火渠,艳丽的灼热,灼热是他们的民族个性,艳丽是他们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眼深邃,鼻挺翘,更像是属于这雨林带里的精灵,几乎人人都有一双灵动的眼,灿烂的笑颜。
仅仅小道途中擦肩而过的几个路人,已能让十四与梨白深切的感受到这是怎样一个特别的名族。
一长一短,地域性的差距,总是如此鲜明。
十四包裹里那只睡得深沉的黑熊驮背上,铁棍在黄黑的土地上杵出一个个小小的印记,远看不远处的部落已燃起了炊烟淼淼,她已经决定此番将拜师的机会让给身旁人,甚至已经打算好,如果被林画心逼急了,大不了一头扎进这些部落里,做一阵默默无闻的蛮人,实习语言素来是她的擅长项,适应起来不难。
“闫如玉。”他忽然开口唤住她。
恩?她停下。
他问:“我一直想不透,北漠君子、岚,即便是真的还活着,天大地大,他为什么不回他的北漠,他的家乡,反倒不远万里跑到南蛮隐世?”
“当年北漠君子从之岚,曾欠下蛮家一位妙龄少女的一命之恩,年盛江湖少不了英雄爱美人的段子,少女与他携手定三生,奈何江湖太诱人,他放不下江湖,也舍不开少女,异想天开的带着少女远走他乡,少女离开了生养她的部落,蛊毒并发,还未看一眼从之岚迷恋的江湖便一命呜呼了。后来痛失心头所爱的北漠君子,兴许,他是终于看清了究竟重要的是江湖,还是红颜知己,于是,侠名深埋尘与土,江湖人只当北漠君子、岚死了,而实际上,从之岚回到了少女的家乡,时常守在少女的坟头,只恨悔不及当初。”轻柔地笑,带着些许儒雅的气息。
他觉得,似乎有越来越的瞬间发自内心的觉得,温如玉很美,一种说不出的气质,无形中能醉人,与春晖下的微风一致,叫人抗拒不得。
“从前只知道他是一个传奇的豪杰真英雄,没想到竟是这样湮灭在江湖中的。叫人不禁想起来说书的唱搁嘴边的那句话:英雄难过美人关。”叹了一口气。
两人默契的都重新迈开步子。
十四似漫不经心地说了句:“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沉溺于名利追逐。”
我就不在意那些虚名,如果爱上一个女子,哪怕为她上刀山下火海,无论为她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他想,或许他就是闫如玉口中所说的不适合沉溺于命里追逐的其中一人吧?
“梨白。”
恩?
“你去拜从之岚为师吧。如果江湖路,真的决定要与我同路的话,就什么都别问,拜他为师。”看了一眼伪装在一副新面皮下的眸子,那是一双还未被江湖这大染缸给渲染金迷的清澈眼瞳,如果不是因为所谓的‘注定’,她绝对不会把这样一个人带进一个有她的江湖,因为她的江湖注定要腥风血雨。
她眼眸里的复杂,他想,也许他懂。
梨白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只是反问了她一些话,但这些话任谁都能听明白,这是默认了拜师的安排。
“接下来的日子你打算去哪?一别,再见时会是什么时候?其实我觉得你可以在南蛮暂住下来,这样我时常也能来看你,顺带把刚学会的东西给你演一遍。”
“你说的正是我想的,喏,就前面那个部落吧,那是黑巫的地盘,外人很难混迹当中,相较比较安全。”
黑巫!
跟在她身边对江湖了解了太多太多,她叙述的江湖是他从未见过的全面,自然也知道所谓黑巫的地盘是如何的危险,蛮人的部落里面,但凡有巫者,就是大部落,这样的大部落里头人人都会被种上巫者的蛊。蛊这种东西,并不是你能满混过去的,母蛊靠近子蛊,都会有感应,而部落特殊的蛊,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能相互感应到的族人证明,一旦靠近你可以知道你们是不是一个部落的。
白巫还好,毕竟秉承的是一种救人施恩的原则,对外客或许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黑巫不同,这个令蛮人都畏惧的巫者群体们,擅用的多半是些阴损的毒,就如同之前提及的从之岚爱上的少女一般,一旦离开了部落,死于蛊毒,这样的手段往往就是黑巫所有。
而闫如玉竟然决定去黑巫的部落!
“不行!你之前说的那个部落少女应该就是从黑巫部落走出去的吧?你要混进黑巫的部落,我也清楚的记得早些时候你和我说起过,黑巫很排外,他们不可能收留你一个外人,除非你也要像那个少女一样,种下属于部落的蛊虫,才能被部落容纳。闫如玉啊,你究竟在想什么?哪怕住在满是毒虫猛兽的灌林中也比这个强!”
她岂会不知道?
又如何没想过?
问题是林画心没有他想象中那么简单,否则她也不会将拜师的机会拱手让出,但凡有一点可能,能让如今性情怪僻的从之岚收留下两人,她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去冒那个险。
可以说林画心是一个活了两辈子的人,也许有时候你觉得她行事荒唐,那仅仅是因为她的理智被情绪冲昏了头脑,又或是一向顺风顺水偶有的得意忘形,一个两个偶尔露出的破绽不代表着她不够聪明,事实上她这两辈子并不是白活的,一旦她认定你是个强劲的对手了,认真起来了,绝对很难缠。
而如今林画心似乎有点动真格的了,耗费这么大的人力搜到南荒,辗转又还是空手而归的话,她不是什么轻易释怀的主,相反如今那颗扭曲的心只怕啐了一腔的毒,蓄势待发。
被她缠上,那就可以说有你头疼的,十四不说智谋过人,却有个优势,那就是看问题更透彻,她选择驻入黑巫的部落不是自找苦吃,相反,这其实是一件事最简单而又最安全的路子。
她熟悉江湖,也熟悉从之岚这个影藏级boss的底子。
就如同她就是知道从之岚会收徒,只要那个人满足他收徒的标准,就会倾囊相授,毫无保留,因为从之岚早就活腻了,只剩下一身武林绝学这一个遗憾而已。
就如同她就是知道从之岚不仅仅会传授他徒弟一身绝学,更会把一只蛊王交到他徒弟的手里,这只蛊王能解万蛊,是从之岚从来抹不去的遗憾替代品,他费尽心力才得以求来的珍宝,可惜他心爱之人早已白骨化灰,只是宽慰自己的的遗憾罢了。
因是重生文,于是有个bug,那就是不仅仅原著会提及所谓前世,宿主的外传里也记载了她的两辈子,当然,讽刺的是,明明是闫如玉自己的人生,作为被重生报复然而炮灰的闫如玉本人,却并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做过些什么,死的够憋屈。
闫如玉本人的外传在上辈子,曾出现过一个叱诧风云的邪派人物,那人,便是这位连女主都不知情的神秘隐藏boss从之岚的弟子。在重生文中,逆袭女配无意中改动了剧情线,导致本应该获得一身绝学最终成为一方叱诧风云的人物,残了,于是从此泯灭在了主线里,干起了另一种平淡的营生。
而这个漏洞原本是十四打算自己去捡的,可她狠不下心,狠不下心让这个能唤醒属于她自己记忆的人去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