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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地下层。
徐茴笙被误以为借种生子时,光临过一次的地牢。
郑春的手脚上了锁链,绑在一个十字架上,长时间没有打理,胡子冒了许多,没洗的头发杂乱而湿粘,若不是身上的衣服还算干净,都要让人怀疑郑春是流浪汉了。
“郑春,还认识我吧!”盛儒风坐在隔着郑春五米远的地方坐下,脸上带着一丝笑意,但凡熟悉盛儒风的人都知道,盛儒风的这抹笑容绝非善意。
郑春不了了解盛儒风,却知道,一个人,若没有绝对的能力,迟早会有人反他成功,然而盛儒风的底下数不清的兄弟,都对他敬畏有加,就可以看出盛儒风并不如表面那么简单。
盛儒风不笑还好,他一笑了,郑春就觉得渗得慌,浑身的血液都如同森林里暴走的困兽,在体内疯狂的流动。
盛儒风脱了鞋,把脚搭在一张矮椅上,江岸熟门熟路的拿红酒,倒红酒,从善如流的放到盛儒风身侧的茶几上,而后挺直着身子站在盛儒风的身后。
喝了小口红酒,盛儒风把杯子搁在茶几上。
声音不大,听在郑春的耳中,却犹如雷鸣,震得浑身一颤,猛地抬起头,结巴着回答:“记,得。”
“记得,那你说说,我是怎么样的人吧。”盛儒风把脚收了回来,套进了鞋子里,随着椅子发出移动的声音,盛儒风已经站了起来,缓慢却带着震慑的走向了郑春。
郑春有点小聪明,但是很怕死,目光被害怕充满,仿佛哑巴了,事实上他是不敢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