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找上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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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往往会用古老来形容两个职业,一个是杀手,一个是有技术的女人。

不过罗西觉得应该再加上三个职业,一个叫做小偷,一个叫做乞丐,还有一个叫做叛徒。

小偷这个职业自古有之,不问自取就是偷,当然拿别人口袋里的钱的时候就是傻子都不会问这个钱能不能给我,因为那不叫偷,叫抢。

西北转运站这片地方人多,自然上述的五种职业也特别多,特别是小偷和有技术的女人。

也不知道是哪位贼祖宗突然灵机一动,搞出了一个扒手行会之后,小偷在帝国各大转运站更是泛滥成灾。这些人专门偷过路人的财物,这里是转运站,说白了就是中转站,不是城市也不是什么重要的地方,只是旅途中的一个节点。很多人往往只是在这里停留一两天之后,就要继续自己的旅途,不会把太多的时间耗费在寻找小偷这种事情上。

加上已经拉帮结伙的小偷也不怕人来找麻烦,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起来。

小餐馆就属于一个小偷聚集的地方,这里贩卖一些食物和酒水,让旅途劳累的人可以休息一下。人一放松,警惕心就会减弱,同时呢,也会把重要的东西放在醒目的地方,比如说桌子上,付账的时候也会拿出自己的钱袋。小餐馆里有一些人专门负责盯梢,他们会牢牢的记住这些过路人的相貌和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果有贵重的东西或者钱袋比较鼓,自然就会进入他们的视线。

这些人天天专门干这一行,眼力已经锤炼的炉火纯青,谁的包袱里有什么东西,谁都钱袋里大概有多少钱,一眼看过去就能猜的**不离十。那些专门的扒手在接到暗示之后就会互相配合的行动起来,在这些已经被盯上了的人离开了小餐馆之后动手。

哈诺这个一直生活在乡下的土鳖哪里知道这里面的道道?他和两名圣堂武士坐下之后就随手把装着金币与宝石的三个包袱放在桌子上,这一幕就那些有心人看在了眼里。像哈诺这样的人不能说多,但绝对不少,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称呼——肥羊。

在外面活动出手的人得手了之后,财物会被送到小餐馆里暂时存放起来,等到了晚上打烊之后,此间的主人便将一整天的收获拿出来,大家二一添作五的瓜分干净。

其实小餐馆的老板这段时间也是提心吊胆的,因为整整八千多金币和几块宝石可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能随身携带这么多钱的不是贵族,就是大商会的首领。这些人都不好惹,一不小心就会招惹来大【麻】烦。可这烫手的东西已经落入手里,也没有再还回去的理由,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小餐馆这段时间缩减了任务量,只做一些简单的活,偷一些普通人的钱财,并且尽可能的做到小心翼翼。

小餐馆的老板是这附近的贼王之一,年轻的时候比较张狂,偷到了一个贵族的钱袋并且拿出去炫耀,后来被贵族抓住了,狠狠的折磨了半个月,差点死在了贵族的死牢之中。后来贵族老爷不知道是突发善心还是怎么的,居然把他放了,可却也砍掉了他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失去了两根最重要的指头,他的手艺差不多就完全报废了。

虽然他落下了残疾,可贼心不死,用藏起来的钱买来几名孤儿,把他们训练成职业的小偷,自己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头目。要说这人也有一点本事,靠着非凡的手段威逼利诱,这些年里网罗了不少小偷听令行事。他给出的条件其实也很简单,有钱大家分,有事一起扛。很多单独作案的小偷觉得这样做挺好的,互相帮扶着,碰到了棘手的事情也有人出头,所以他麾下聚集的小偷越来越多,事业也越来越大。

可自从他拿到了哈诺那个包袱之后,一直睡不安稳,以前被贵族折磨的回忆天天晚上出现在梦里。他琢磨着打算等过完胜利日,立刻结束掉这里的事情,带着一大笔钱找一个乡下地方,娶几个女人,做一个富家翁。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很骨感。

就在他心神不宁的这天上午,一名十四五岁,一头金棕色头发,面色冷峻的少年人走进了他的小餐馆。

小餐馆的角落里有几张桌子上坐着三五个聊着天的人,他们的目光不断在就餐的旅客身上扫来扫去,目光特别留意那些放在明处的包袱和箱子。此时他们看向进来那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了一番之后错开目光,纷纷低下头去。

这个年轻人不好惹,应该很有权势。

这些人在这里每天要见成百上千的人,每个月都要分辨几万张脸,什么样子的人都见过。谁有钱谁没有钱,谁是平民谁是贵族,谁好惹谁不好惹一眼就能看得出来。他们从年轻人的脸上发现了一丝不太对劲的东西,不敢再仔细看下去,生怕被年轻人发现。

负责接待的侍应生立刻迎了上去,脸上挂着职业化的笑容,彬彬有礼的欠身行礼,“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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