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夜未央玉碗盛来琥珀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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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节气来得早,还没到七月,城里城外已是北雁南飞,层林尽染,田间地头更随处可见棉桃赛雪、麦浪泛金,若非战火即将燃起,这本该是个“公私仓廪俱丰实”的大好年景。

所谓“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京城与晋原之间未及开战,便已各自造起势来,都想要先声夺人,自诩为“正义之师”,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小皇帝那行织罗了晋王“僭越朝权,威福由己,擅断万机,诀事省禁”等几大罪状,要发兵“恭行天罚,殄灭奸宄”。而晋王这边厢则高举着“保国运、清君侧”的义旗,起草檄文昭告万民说小皇帝身边有佞臣作祟,使其“尊任残贼,信用奸谗,诛戮忠正,荼毒生灵,慢天侮地,悖道逆理”。

与此同时,晋王更派了人四处散布消息,说小皇帝当年不顾手足之情阴谋戕害明诚太子,趁机篡夺其位。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无论真的假的,一传十、十传百就都变真的了。如果小侄子这皇帝宝座来得名不正言不顺,做叔叔的出面主持个公道,也就无可厚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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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楼上五更五鼓,尚在戊夜时分,晋王便已埋首桌案后头处理起了公务。战事迫在眉睫,他这王爷千岁也不得不拿出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的劲头,好好筹谋一番了。直到王妃烹制好膳食送到书房,他才从堆积如山的书册、文表中抬起头来,抽空舒展了一下僵硬的筋骨。

早餐粗粗看去极为简单,仅有一样粥品,一样点心,并几碟子精致小菜。只不过那粥是参茸粳米熬的,点心是燕窝桂花蒸的,腌制的小菜更是拿金华火腿和鸡汤细细煨出来的,火候、咸淡都由王妃亲手调配着,俱是恰到好处。

瞧了眼置放于金盏银盘之中的各色吃食,晋王不禁暗暗自嘲,自己这辈子虽没当上半天皇帝,论起富贵奢华比皇帝倒也不差分毫,若再能够与心爱之人琴瑟和鸣情深意笃,便来他十个、百个皇位,也是不换的。

想到这,他不由自主走到窗边,朝了远处那间静谧的小小院落眺望过去。前夜刚下了一场雨,青砖小径被洗刷得清亮洁净,梧桐叶深深浅浅铺陈满地,到处飘散着泥土淡淡的生涩气息。万没料到,院子里竟然出现了那个久违的身影——沈思赤着脚,只罩了一件素白中襌,乌发松松散散挽在头顶,手中一柄长剑上下翻飞,直舞得衣袂翩跹、雄姿卓卓。

院子另一头,牛黄和小狐狸正并肩蹲在台阶上傻乎乎围观着。牛黄手里捏有半块油饼,许是看沈思舞剑看得呆住了,举在半空中忘了吃,被小狐狸趁其不备啃了个精光。等牛黄想起来又往嘴里送时,不幸扑了个空,“啊呜”一口差点咬到自己的手指尖。大活人竟被一只畜生戏耍了,牛黄当下气得跳起来就要去追打小狐狸,谁知小狐狸灵活一闪便轻松窜上了屋檐,后脚还不住蹬踢着,踹下一大块瓦片,正砸在牛黄脑门上,牛黄被砸得晕头转向呜哇乱叫,却又无计可施,只能双手叉腰抻长脖子对着屋顶叫骂起来。

这“人狐大战”逗得沈思哈哈大笑,也使书房中的晋王忍俊不禁。他说不清是牛黄气急败坏的模样比较可笑,还是被沈思畅快的笑容所感染,总之积存几日的疲惫就这样一扫而光了,连吸进鼻子的凉气都甜丝丝的,令人心旷神怡。

王妃将热粥盛到白玉碗里,又命人端了清水过来为晋王净手。连着唤了两声“守之”,对方都没有反应,她不免好奇地走到晋王身侧顺着目光瞄了去,一见之下心内了然,却故作不解地掩唇笑道:“怎么,今日园中景致比往日好些?”

晋王回过神来,讪讪点头:“不是园中有景,是我心中有景。”

王妃将他让到桌边坐定,亲自奉了筷箸过去,嘴上有一搭没一搭轻声念叨着:“日子过得真快啊,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转眼又是一年了。记得上次出城狩猎,念卿打了只老虎回来,我请老师傅用整张皮给鞣了一条褥子,又轻软又暖和,等天再凉些便帮你取出来吧。”

“是啊,又到秋风吹汾水,焦叶寒蜩满晋原呐……”晋王随口答应着,褥子还没用上,心内已无比熨帖了。

正闲聊着,一名心腹手下走了进来,得到晋王示意,他躬身近前低声回话道:“禀王爷,前方探马来报,朝廷大军现已兵分两路开赴晋原,一路人马驻扎在了怀庆府按兵不动,另一路则继续北上,杀往真定府而去,似要与左军都督府治下兵马汇于一处,以成合围之势包抄晋原。”

晋王凝神思索片刻,自言自语道:“按兵不动?未免也太谨慎小心了些吧,敌不动我便不动,一起耗着吧……”慢悠悠呷了勺粥,晋王吩咐手下道,“去跟沈公子说,难得今日天气晴好,本王邀他去城郊放马。顺便再告诉他,本王新得了几匹西域良驹,要和他的‘战风’赛上一赛,输的人罚酒三瓮。”

晋王是再了解沈思不过了,单单说放马,以沈小五的臭脾气未必肯痛快前来,但要挑衅到他的宝马和骑术,那小子定是不肯服输的。

果不其然,沈思不但一口答应了这挑战,还极为嚣张地放话说,“罚酒三瓮”的赌约实在不算什么,若他的战风输了,今后便再不饮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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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匹名叫“战风”的黑色小马较其主人更加争强好胜,才刚刚架起鞍桥,已然四蹄踢踏跃跃欲试了。这数月间变故频生,它每日只能圈在厩中,许久没畅快奔跑过了,浑身上下早憋足了力气,只消沈思轻夹马腹一个讯号,便如离弦之箭一般绝尘而去。晋王等人见状赶紧上马去追,可惜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远远摸到一个矫捷的背影。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刮得沈思脸颊生疼,黄泥小路与两侧茂密的树木都被拉扯成了无数细线,从眼前飞速掠过。天际蓝得发亮,万里无云,苍黄野草随风起伏摇摆。小溪从石缝间潺潺涌出,一路欢快奔腾着,汇入茫茫汾水。

沈思如游鱼入海般骑着马冲进了广袤的山林,树影斑斑驳驳,洒落满地流光。忽而前方一阵异动,飞鸟遽起,枝条炸裂,原是结队行进的鹿群受到惊吓,在马蹄声中四散奔逃,横冲直撞寻找着出路。

沈思收拢辔头,勒住坐骑,弯弓搭箭朝向鹿群瞄去。视野之内,两头落单的花鹿不知是被吓傻了,还是深知逃生无望,竟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怯怯望向沈思。看体型那应是一头母鹿带着小鹿,母鹿舐犊情深,用身体将小鹿严密地护在背后,眼睛眨也不眨,眼珠黑漆漆亮晶晶,犹如汪在水中的两颗宝石。

沈思手臂稳稳举着,扣紧弓弦,似在与那两头鹿无声对峙,许久之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垂下两手。不知怎的,那母鹿的眼神莫名使他想起了逝去的亲人,一时间竟悲从中来,不能自已。

万里高空传来隐隐哀鸣之声,沈思仰头望去,原是一只孤雁振翅飞过,仿佛湛蓝画卷上一滴不起眼的墨迹。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不知它的兄弟姊妹是否也如蓬草一般,被迫离散天涯,只剩它独自一个形影相吊。

沈思一口气马不停蹄冲上了峰顶,站在崖边开阔处极目远眺,脚下绵延百里的山川河泊都笼罩在耀目光晕之中,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些都是父亲鞠躬尽瘁想要去保卫的大好江山。父亲曾殷殷期盼着这个国家能够吏治清廉、井田阡陌,期盼着他所效忠的大周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功名未了男儿事,争遣心头系得旌,父亲与哥哥们是再也等不到夙愿得偿的那一天了,可自己呢,就一直留在晋王府里虚度光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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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卿果然英雄少年,我服气了。”不知何时,晋王终于带人气喘吁吁赶了上来,他催马行至沈思身侧,立在那手搭凉棚举目四望,语气中止不住的惬意骄傲,“我晋地秋色如何?可还入得了沈小将军的眼?”

沈思答非所问,平静开口道:“晋原北高南低,多山地丘陵,东西两侧隆起,中部为沉陷的盆地,这种地形本就易守难攻,而晋阳城更是‘前名谷,背亢山’,兵法谓之‘雄城’,不可攻也。但这些优势只是对朝廷方面而言,别忘了晋原为边塞重镇,北临鞑靼,万一鞑靼在此时出兵,晋原将腹背受敌,再难自保。”

“呃……”晋王满肚子的诗情画意瞬间被生生噎了回去,他梗着脖子咽了口吐沫,啧,怎就忘了这黑小子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呢,恐怕三山五岳看在他眼睛里,也跟沙盘上插了小旗的土堆相差无几吧……任凭心中再多腹诽,晋王依旧和颜悦色细细相告道,“念卿且放宽心,我已派人从鞑靼探听到了切实可靠的消息,古力赤大汗病入膏肓,不久人世,布先与哈里巴两兄弟如今正争汗位争得不可开交,一年半载之内恐怕是无暇旁顾了。”

沈思点点头,沉默片刻,又问晋王:“听郡主说,张世杰将军营中新添了几门虎蹲炮?”

晋王一愣,旋即认命地挑挑眉,明明自己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怎么到了沈小五面前,就只有老老实实回话的份儿了呢?还有自家那不成器的女儿,私下探听军政大事也就罢了,难道还要敲锣打鼓四处宣扬她老爹手里都藏了哪些家底?唉……

不等晋王作答,沈思兀自分析道:“此炮首尾长两尺,炮头由两只斜角铁爪架起,行动较为灵活,适于野战。待发射之时,大小弹丸齐齐飞出,轰声如雷,不但杀伤力巨大,更可迅速破坏敌人阵型,大周军队以步兵为主,用它来应战最为有效。”

听了沈思一席话,晋王甚为惊奇:“想不到念卿对新式火器也颇有研究。你所言极是,我正与阿渊商议着,准备仿照沈家军组建几支精锐骑兵营,每营三千人,配虎蹲炮二十门。此番朝廷所派兵将大多是京营近卫,士兵虽年富力强,却因吃了多年太平饷而缺少实战经验,两军对垒时我方可先以炮火猛轰,再以重甲骑兵冲击,分而破之,才有望一举歼灭。”他说得兴起,又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念卿,前几日我翻阅《武经总要》,上头提到一种叫‘霹雳炮毒火球’的东西,据说十分威武,你可知晓?”

沈思略一迟疑,斟酌着答道:“此物早在南宋虞允文率领的‘采石之战’中就曾使用过,其内部除火药外,还装有狼毒、砒霜、巴豆、石灰、沥青等物,爆炸之时可生起毒烟,使中毒者口鼻流血倒地而亡。依我所见,即便此物可迅速克敌制胜,却过于阴毒,有悖道义,实不该用于战事。”

晋王闻言连忙摆手:“念卿放心,我只是出于好奇询问两句而已。”

过了片刻,沈思勾起唇角淡淡一笑:“我知道……不然我便不说了。”

晋王扁扁嘴,也跟着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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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了山,总不能空手而归,几名年轻侍卫得了晋王许可,循着野兽脚印追踪而去,很快便成功围猎了一头上百斤的黑毛野猪回来,至于旁的野鸡野鸭野兔子,更是不在话下。

满载了战利品打道回府,晋王命人将野猪身上前扇骨处最滑嫩的一块肉炙烤了做成下酒菜,又邀沈思道:“晚间同在水阁用膳如何?”

沈思不置可否地眨眨眼:“可有好酒?”

晋王莞尔:“不管是绍兴的女儿红,桂林的三花酿,孝义的羊羔乳,南粤的罗浮春,还是晋原的竹叶青……只要念卿你说得出名堂,我王府之中便应有尽有。”

沈思听后既不答话也无任何反应,只管扭头匆匆离去了。侍从们不解其意,纷纷偷眼瞧向晋王,但见晋王有条不紊地吩咐着一应事项,满脸气定神闲,众人便愈发称奇了。

想不到烤肉一上桌,美酒一启封,沈公子就准时大摇大摆返回来了,还忙里偷闲沐浴更衣打理得浑身清爽。他身上披着件素色半旧褂子,头发松松挽起,只以一根额带勒着,发梢还滴滴答答淌着水珠,那架势比在自家卧房更显自在随意。

晋王比谁都看得清楚,沈小五纯粹是被酒虫勾引来的,自己哩哩啦啦念出一长串酒名的时候,分明看到那小子喉结处“咕噜”动了一下,不是馋到流口水又是什么?至于来去匆忙,想必是怕好酒被别人尝了先吧。

野猪肉本就新鲜肥嫩,经了王府御厨的巧夺天工悉心烹制更显美妙绝伦,照比平日的珍馐佳肴别有一番风味。

左右没有外人,晋王轻声招呼道:“阿屈,你也过来一道喝两杯吧。”等了半天不见人影,他又略略抬高音量唤了声,“阿屈?”

片刻之后,屠莫儿不知从哪个角落飘了出来,悄无声息坐在下首,向晋王稍稍点头施了一礼,便安静吃喝起来。

自打从王妃那听到了屠莫儿等人的身世,再与他们相处时沈思总忍不住留意多观察几眼。平日屠莫儿贴身保护晋王,神出鬼没抓不着踪影,此刻同席而坐沈思才算真正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屠莫儿总是低垂脖颈,长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孔,饶是露出这半边,额头也已布满了鱼鳞状干硬的伤疤,狰狞可怖,只修长的眉眼依稀可辨当年俊朗模样。

遥想十数年前一介翩翩佳公子,竟落得这般下场,不免令沈思无限唏嘘。同样是瞬息之间满门沦丧,同样是身负着血海深仇,起码自己还能堂堂正正以真姓名示人,还有人回护宠爱着,奉若明珠至宝,其实也算不幸之中的大幸了吧……

正自胡思乱想着,屠莫儿忽然抬起头,迎着沈思的目光望了过来,沈思端着杯酒刚要往嘴里送,不留神被吓了一跳,酒水呛到了鼻子里,激得他咳嗽不止。晋王见状连忙伸手过来帮他拍着背,还小声取笑道:“便是馋酒也要忍耐些许嘛,你武艺这般高强,还怕抢不过别人?”

沈思平日总和金葫芦、牛黄等人一道说说笑笑,早已习惯于不分尊卑打成一片了,此刻忘情之下竟回手一记凿栗弹向了晋王。晋王毫无防备,被他“咚”一声弹在脑门上,整个人都愣住了。

就算再平易近人也好,再虚怀若谷也好,王爷终究是王爷,人前总要顾及体面的。见晋王脸色微变,所有人皆停下了手中动作,躬身立在一旁噤若寒蝉,连眼神都不敢移动分毫。整个水阁一时鸦雀无声,只有风吹帘拢窸窣作响。

这功夫沈思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他本打算干咳一下缓解尴尬,不想方才呛咳的劲头还没过去,一下子竟憋也憋不住了,满座只听他一人在压抑地咳嗽着。

好半天,晋王神色古怪地抬手摸摸脑门,自嘲地摇摇头,继而笑着抚上沈思后背帮忙顺着气,嘴里轻叹:“你呀……”

众人察言观色,各自松了一口气,又过了好一阵,才渐渐响起轻微的咀嚼声和筷子碰触碗碟发出的清脆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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