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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自古以来,一直就是财富的象征,人们常以“家有万金”来比喻生活的富裕。”
肥猪王这厮的口才不错。不愧是家传的行当,这说起来,倒也是有模有样的。
其他的小弟们听了,纷纷的点头,表示大概的明白了。
“好了,少说废话了!大家赶紧的开始干活儿,把这里的明器一个不剩的,全都给搬走。”陈明招了招手,当即一大群人继续的开始小心翼翼掏着那棺材里面的明器。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生前对于这些金银财宝极度迷恋之。死后去了地下,依然想要带走。都说这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看来也并非是完整的话!这不,有的达官贵人,死后就打算把这些金银带走不是?
当然了,这些金银同时也给了盗墓贼机会,本来贪图享乐的达官贵人们,没想到自己死后仍不得清闲,全都是它们的贪欲造成的。它们贪婪,也造就了盗墓贼的贪婪。
陈明可没有什么所谓的“良心”,在现实里面杀人、越货、开夜总会、贩毒、收保护费,基本上黑道上的事情都做过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两件,拿死人的东西,这一样“罪名”。所以,与其让这些宝贝疙瘩长埋地下,倒不如自己拿了去干更多的事情。
所以,很快这边的清理,那边的就直接搬走。陈明他们不像是小说里面描述的摸金校尉,只取走一两件东西,更像是所谓的“御岭力士”,一件不留全都给挖走。
最后,这所有的东西都清理都差不多了。唯独剩下的,也只有那具死尸将军了!
说也奇怪,之前又是铁链又是墨斗绳的,怕引起尸变的这位元朝将军。在大家这手脚乱摸,都把里面的陪葬品掏空了,还是依然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
现在,所有的东西都没了,大家把注意放在了这将军的身上来。
“我说老大,你看这家伙身上穿的铠甲,貌似也是古董耶!”二狗蛋指了指那戴着面罩的死尸将军,一脸兴奋的道。
元朝的盔甲是那种周边镶有白色毛绒,头上一个毡帽,长长的两侧有个大耳朵的那种。看起来,说实在话,除了不是布的,更当时的棒子国的衣服还挺像。就差没有拿一个三叉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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