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章 我不杀伯仁(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xitong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防盗章,0点以后放新章。【\/\/小说 更新快 520小说 请搜索】在外面看文的读者们,快回来到晋|江文学城支持正版小说,酌雪码字不易,经常熬夜,不要在乱七八糟还有弹窗的盗文站看盗版,么么哒

唐之官制,其名號祿秩雖因時增損,而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別,約省、曰臺

、曰寺、曰監、曰衛、曰府,各統其屬,以分職定位。其辯貴賤、敘勞能,則有品、

有爵、有勳、有階,以時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為法則精而密,其

施於事則簡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職有常守,而位有常員也。方唐之盛時,其制如此

。蓋其始未嘗不欲立制度、明紀綱為萬世法,而常至於交侵紛亂者,由其時君不能慎

守,而徇一切之茍且,故旗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而卒不能復。

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材,足矣。然

是時已有員外置,其後又有特置,同正員。至於檢校、兼、守、判、知之類,皆非本

制。又有置使之名,或(★以上頁一一八一)因事而置,事已則罷,或遂置而不廢。

其名類繁多,莫能遍舉。自中世已後,盜起兵興,又有**功之官,遂不勝其濫矣。故

採其綱目條理可為後法,及事雖非正後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於篇。

▲檢校,加官也,有銜無職,不過類比其地位而已,如杜甫之檢校工部員外郎是也

(此條非新志本文,乃潘呂棋昌所加,以備不時之需。)

▲宰相(頁一一八二)

《通典卷二一.職官三》:大唐侍中、中書令是真宰相。其餘以他官參掌者

,無定員,但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參知機務、參與政事及

平章**國重事之名者,並為宰相。

宰相之職,佐天子總百官、治萬事,其任重矣。然自漢已來,位號不同,而唐世

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長中書令、侍中、尚書令共議國政,此宰

相職也。其後,以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職,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

侍中、中書令號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輕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而假以

他名。自太宗時,杜淹以吏部尚書參議朝政,魏徵以祕書監參預朝政,其後或曰參

議得詩、參知政事之類。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貞觀八年(六三四),僕射

李靖以疾辭位,詔疾小瘳,三兩日一至中書門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蓋起於此

。其後,李勣以太子詹事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侍中、中書令也,而同三品之名蓋

起於此。然二名不專用,而他官居職者猶假他名如故。自高宗已後,為宰相者必加

同中書門下三品,雖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師、中書令則否。其後改易官名,而

張文瓘以東臺侍郎同東西臺三品,同三品入銜,自文瓘始。永淳元年(六八二)

,以黃門侍郎郭待舉、兵部侍郎岑長倩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平章事入銜,自待

舉等始。自是以後,終唐(★以上頁一一八二)之世不能改。

初,三省長官議事于門下省之政事堂,其後裴炎自侍中遷中書令,乃徙政事堂於

中書省。開元中,張為相,又改政事堂號中書門下,列五房于其後:一曰吏房

,二曰樞機房,三曰兵房,四曰戶房,五曰刑禮房,分曹以主眾務焉。

宰相事無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官,自開元以後,常以領他職,實欲重其事,而反

輕宰相之體。故時方用兵,則為節度使;時崇儒學,則為大學士;時急財用,則為鹽

鐵轉運使,又其甚則為延資庫使。至於國史、太清宮之類,其名頗多,皆不足取法,

故不著其詳。

▲學士(頁一一八三)

學士之職,本以文學言語被顧問,出入侍從,因得參謀議、納諫諍,其禮尤寵;

而翰林院者,待詔之所也

唐制,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

以備宴見;而文書詔令,則中書舍人掌之。自太宗時,名儒學士時時召以草志,然猶

未有名號;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陸堅

、張九齡等為之,掌四方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既而又以中書務劇,文書多壅滯,乃

選文學之士,號翰林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詔書敕。開元二十六年(七三八

),又改翰林供奉為學士,別置學士院,專掌內命。凡(★以上頁一一八三)拜免將

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

天子私人。凡充其職者無定員,自諸曹尚書下至校書郎,皆得與選。入院一歲,則遷

知制誥,未知制誥者不作文書。班次各以其官,內宴則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憲宗

時,又置學士承旨。唐之學士,弘文、集賢分隸中書、門下省,而翰林學士獨無

所屬,故附列於此云。

▲三師三公(頁一一八四)

▲太師

▲太傅

▲太保

▲太尉

▲司徒

▲司空

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

。皆正一品。三師,天子所師法,無所總職,非其人則闕。三公,佐天子理陰陽、平

邦國,無所不統。親王拜者不親事,祭祀闕則攝。(原注:隋廢三師,貞觀十一年復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