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花事【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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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萧南也旁敲侧击问过徐遇安,关于嘉敏在郑林身上的用心。徐遇安说:“兰陵公主并不像是个有野心的人物。”

“然。”萧南微微颔首,“我与公主有过几面之缘,也有同感,但是让郑侍郎在太后面前露脸,她意欲何为?”

徐遇安心道殿下你就不要扯什么几面之缘了,就您和兰陵公主这笔烂账,城中高门还有不知道的么。

思忖良久,却道:“想是要争取主动权。”

“哦?”萧南不解。

“我听说兰陵公主生母早逝,”徐遇安是个稳妥人,绝不对萧南好奇兰陵公主多半句嘴,只道,“没出阁的小娘子,所虑最深,无非终身大事,我瞧着三娘子是个有主意的,多半是怕了被南平王妃任意摆布。”

照常理推测是这样不错,但是萧南总觉得,有南平王这样的父亲,三娘子其实不必担忧。这话却不好与徐遇安深究,转而笑问:“既知道兰陵公主没有野心,卿又何必找上她,而不找南平王世子?”

徐遇安道:“诚然兰陵公主没有野心,但是郑侍郎势必掌权,以我观之,郑侍郎才具有不足,正求贤若渴。兰陵公主必然荐我。”

他这话是说了三分,倒留了七分。

正因为兰陵公主于权势上野心不大,郑三郎又才智不足,他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抱负。如果往投南平王世子,一来南平王世子本身需要人辅佐,不大可能将他外荐给郑林;二来南平王世子未尝没有自己的想法,远不如郑林好左右。

退一万步说,要实现兰陵公主这样一个闺阁弱女子的愿望,总比满足南平王世子容易。

萧南闻言笑道:“卿若果然得偿所愿,投到兰陵公主门下,异日必青史留名一代贤臣,跟了我,可就只能做乱臣贼子了。”

徐遇安应声道:“愿从殿下为乱臣贼子。”

永安坊仁德里桐花巷。

这条巷子的存在也许比新盛的洛阳城更为长久,要知道在汉末,洛阳几经烧毁,大不如从前,若非燕朝重建,绝无今日光景。桐花巷夹道泡桐,清明前后开花,红的白的紫的,艳压满城。

贵人都喜欢在这里置个宅子,也许并不来常住,但是雨水充沛的那几天,总会来住上些日子,不为别的,就为满街馥郁。

花落的时候,比花开更芬芳百倍。

北海王的宅子里什么时候进了新人,并没有什么人去探究,贵人的深宅大院,帘幕深深,谁知道藏了什么魑魅魍魉。

“这么说,三郎是不会回来见我最后一面了。”女子淡淡地说。她穿的白纱衣,通体纯白,那就像是天气最好时候的流云,或者深瀑底下,腾然而起的雾气,或者冬日清晨,阳光里的冰。

或者仙鹤的羽毛,水莲的花瓣……不不不,是月华!

深夜里,草尖上一点,树梢上一段,屋顶的琉璃瓦上,盛着露水的一片。是夜莺,夜莺在月光最盛的时候歌唱,每一段音符,都只能承载指甲大小的那么一小块儿,就叼在鲜红的鸟喙上。

夜莺们忙忙碌碌地飞来飞去,最后由深藏在草丛里的纺织娘裁剪成衣裳,只有这样的轻灵,才不会让她觉得沉重和负累。

她微微垂下眼帘,秋水一样的眸光,一丝一丝地泄出来。

艳如焰光的唇色。

素手低垂,一点蔻丹红。安奴总听戏曲里唱,说美人水葱似的指尖,但是眼前的这个美人的手,他能想到的只能是玉,白玉雕成这十指芊芊,落在衣上,像衣上多绣了一朵花,也许是蔷薇。

蔷薇也不会红得这样……灼眼。

他完全能明白他的主人为什么迷恋她,也完全能明白太后为什么要赐死她,并且坚持以他主人的名义。

“是的,三姑娘。”他说。他不敢抬头,怕看见她的悲痛。有些话他也许不会说,也说不出口,但是那就好像全世界的珍宝在他眼前被摔碎一样,那种痛心,他是有的。

郑念儿垂眸看着案上琥珀杯,杯中荡漾的酒色,酒是断肠酒。

他叫她三姑娘,倒教她想起兰陵公主,那位也行三,看起来这样纯良无害,几乎让她忘了她姓元。元家的狼崽子,很知道人尽其用。她把钥匙交给她的时候,可全然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释放三郎。

这杯酒来得不算早,早在三郎在永宁寺塔顶被太后撞见的消息传来的时候她就知道,她的死期到了。

太后理所当然地会杀了她,如果太后不动手,自然会有那一日,三郎自己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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