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nd 284 不得其解(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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皛皛往他碗里多夹些菜,顺便喊陈伯出来,让他和杨伯喝几杯。

陈伯特别乐意,整个康家没几个会喝酒的人,每天都是他自己一个人独饮,好不容易来了个可以喝的,他怎么也不会放过。

两个老人家喝得很尽兴,杨伯是个什么人,道行绝对高升,知道这是个好机会,趁着酒意就向陈伯套话。

陈伯别看平日里只会养花弄草,可该机敏的时候,也非常机敏。

两个老头,顿时打起了擂台。

一个是想方设法想知道康熙的身份。

一个是……就是不告诉你,就是不告诉你,哎?你说啥?

皛皛看在眼里,笑在心里,倒是陈妈挺着急的,这娘家人好不容易来一回,怎么弄得跟特务和地下党一样,这还能不能好好相处了。

皛皛拍了拍她手,安抚道:“不碍事,陈伯知道分寸。”

她老早就知道,陈伯是个大智若愚的人,典型的明白人爱装糊涂罢了。

晚饭吃到一半,门铃突然响了。

杨伯精神抖擞的以为是自家姑爷回来了,赶紧起来理了理衣服,第一回见人,不能失了礼数。

陈妈却没急着开门,回头道,“皛皛,是曹先生和景小姐来了。”

康熙可是吩咐过他,这两个人不能随便放进来,尤其两人是一起来的时候,更不能放。

皛皛正在喂康灥喝汤,小家伙最近火气有点大,陈妈熬了降火的汤,可能有点苦味,他就是不肯喝,只有皛皛喂,他才给面子。

听闻,她心里直犯嘀咕,两人会突然出现八成和案子有关,要是赶他们回去,到底朋友一场,不好这么做,要让他们进来……若让康熙知道了,恐怕又要不安生了。

她想了一会儿,回道:“问他们,要是来蹭饭的话就进来,如果不是,说我不在!”

陈妈一个字不差的照着皛皛说的回复了。

门外的曹震和景飒又不是蠢蛋,赶紧说路过这里,想念陈妈做的饭了,又正好是饭点,就来看看能不能蹭一顿。

门禁立马就开了,过了一会儿,两人提着两个削好的大菠萝走了进来。

陈妈道,“来就来了,怎么还买东西了?”

景飒将菠萝递给陈妈,“小灥喜欢吃菠萝,我看到就买了,台湾产的奶油菠萝,已经泡过盐水了,加点糖就能吃了!”

“干妈,是你来了吗?”听到景飒的声音康灥就跑了出来,不过扑的不是她,而是菠萝,“小灥要吃菠萝,奶奶,要插在棍棍上,像冰棍一样,小灥喜欢啃着吃。”

“好,啃着吃!”

皛皛也走了出来,“小灥,还不谢谢干妈!”

“谢谢,干妈!”

景飒捏了捏康灥的脸蛋,“你喜欢就好!”

“刚好在吃饭,你们先洗洗手,洗完了,进来吃饭!”

“好!”

景飒和曹震洗完手走到厨房,看到了杨伯,不知道他是谁,只好先点点头,算是问候了。

杨伯也不认识他们,礼貌性的站起来,问道:“这两位是……”

“我的朋友!”皛皛回道,她指了指景飒和曹震,“景飒,曹震,这位是杨伯!”

三人都知道对方姓啥名谁了,但来意不一样,说不到一块去。

杨伯继续和陈伯周旋,而景飒和曹震一边吃,一边思索着怎么开口。

碎尸被发现到现在已经五天了,线索全无,方乔尸检的结果只有死者是个女性,年龄在三十五岁到四十岁之间,何方人士,在哪里就职,生前有什么亲友,人际关系如何,这些却是半点没有。

当然警察也不是真的什么都不干,光想着找外援了,该做的流程还是都走了的,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调查碎尸发现地附近的街道,城镇,看有没有女性失踪,但收效甚微,那一带人员复杂,流行性大,外来务工人员很多,真要出什么事,也未必会有人老实说出来,一看警察来,人就都不见了,逮住几个,想好好问问,查到的都是些偷鸡摸狗的事,和碎尸连一点边都靠不上。

为了这案子,曹震查得鼻子都觉得疼了。

这是他鼻子恢复后的心理作用,一心烦,鼻子就觉得疼。

“师兄,你好好吃饭,都快吃到鼻子里了!”景飒暗中推了推身旁发呆的某人。

某人那筷子上夹的是碧绿碧绿的菠菜,正要往鼻子里送。

曹震立刻清醒过来,将菠菜塞进了自己的嘴里。

光是这一幕,皛皛就知道两人果然是为了案子来的。

这五年,她要说没帮过公安局查案,那只有康熙会信,不,康熙只是假装信,不过是她从来不出门查案罢了,不会像以前那般到处的跑案发地点,完全采取远程模式,给公安局一些建议,能不能破案还是得靠他们自己,她仍是个旁观者,因此康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这是她的专业,要让她完全舍弃,是一件很不人道的事情。

但是像今天这样曹震和景飒亲自登门,而不是通过远程来询问,那就代表,这是要请她出门了。

既然他们有胆子来,说明肯定是大案,她脑子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变态连环杀人的大案。

比如前几天新闻里播报的碎尸案……

她叹了口气,看到这新闻时,她就有了预感,没想到预感很快就灵验了。

“说吧,要我帮什么?”

听到她如此开门见山的说话,景飒和曹震都激动的快要哭了。

景飒拱手道,“皛皛,这次真的要请你出山了,我们是用尽办法了,就是查不到死者的身份!”

杨伯虽然在和陈伯周旋,但耳朵却是空出了一只,听到死者两个字,他就知道来的两个人是什么身份了。

警察!

皛皛在美国的职业,他是知晓的,不过名字太长,他记不清楚,只知道是专门分析犯罪心理的。

这么说,大小姐干的还是原来的老职业?

这可是个好线索,S市公安局上层可都是老爷的旧友。

“和我去书房谈吧!”

这里有孩子和老人,碎尸这个词不太好出现。

到了书房,皛皛关上门,立刻怒瞪道,“你们应该知道,我答应过康熙……”

“知道,知道,我们都知道,可这不是没办法了吗,本来想发邮件给你,让你给点建议,但这尸体的照片实在太多,你都不知道,被分成了几千块……要一起发给你,估摸着你邮箱都能炸掉!”

法医拍的照片都是高清照,容量太大。

“几千块?”皛皛愕然,“也就是整个尸体都肢解了?”

新闻里只说是部分,可没说整具尸体,想来也是不想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景飒将公文包里的照片一股脑的摊在书桌上,也不担心皛皛刚吃完饭会消化不良。

皛皛看着那一张张惊悚的照片,人肉和猪肉其实长得差不多,煮熟了那就更分不清了,更何况凶手还将它们切成了片,一片又一片,放的时候还特别整齐,就像放的不是肉块,而是筹码牌似的。

“刀工非常精湛!”这是皛皛最直观的感受,“能做到将尸体如此切割码放的人,杀人后必定非常冷静,刀工又那么好,屠夫和医生的可能性很大!”

杀人是一码事,捅一刀就行了,但大多杀人是冲动型,杀完就后怕了,不是逃,就是想办法藏尸体。

逃就不用说了,这类人通常不到24小时就能被警方缉拿归案,除非他能马上逃到国外去。

藏尸体的那类,通常是将尸体装进柜子里,旅行箱里,或者直接放到床下,目的是延缓被害人发现的时间,从而能让凶手又更多时间逃走,或者冷静情绪,也有干脆买些砖头水泥,埋进墙壁或者炉灶里的,或者找深山埋起来的,这其中还有不少凶手在冷静情绪后会回到案发现场,消灭罪证,或是栽赃,都有可能,警方也很可能会被误导,但成功的几率也不会太大。

而在杀人后,即不冲动逃离,也不隐藏尸体,而是毁灭尸体的凶手,是最可怕最难抓的一种。

因为没有尸体,就没有谋杀。

只要找不到尸体,谋杀就不能成立。

毁灭尸体,有些是用烧的,或者碎成七八块,分别装袋,扔进不同的湖泊或者沟河里。

可眼下这位凶手,他将尸体切成了几千片,这需要多少时间?

需要的时间恐怕能让他逃到外太空去了。

还有,人体有四升之多的血,他要怎么处理那么大量的血?家用的排水沟如果一下子清排这么大量的污血,不会没人发现,又不是洗衣服的肥皂水,那可都是血腥的味道。

他切了还不算,还把尸体煮熟了,这又需要多少时间?

这处理尸体的手法似乎太麻烦了些,麻烦的有些不必要啊。

如果是她,煮熟了,又切成片了,存冰箱里,多跑几次动物园,扔给食肉动物吃,或者流浪狗,更一干二净啊。

为什么,还会遗弃在可能被人发现的地方。

这真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题外话------

娘娘杀人,才叫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