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xitong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广德七年六月,广德帝下诏恢复言官制度,言官作为朝廷耳目,须做到「宣上德,达下情」。
言官是给事中和御史的合称,其组织机构为六科和都察院。
都察院最***员为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和佥都御史等官职。
访问军民休戚及兴革除害,水旱灾伤,须立即具奏,切不可「因循苟且,旷废其职」;若言官巡历地方时知善不举,见恶不拿,则杖一百并且发放烟瘴地面安置。
都察院中,还有十五道监察御史,这些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
广德帝将全国按照省份划为十五道,每省派遣御史考察。
监察御史和都御史一样,也有监察官员的职责,除此之外,御史还要监管光禄寺的钱粮出纳账簿,检查是否有侵吞的现象。
御史可分为专差和按差。所谓专差就是专门针对地方的财政情况进行监督,按差就是指代替天子监督财政政策的实施情况。包括盐、茶、马政、漕运、关税、屯田等……
六科给事中,是在吏、户、礼、兵、刑、工下各设一个给事中部门,人数不等,通常在十人以内。只对皇帝负责,拥有参政议政之权,如户部给事中可以对当季钱粮的征收情况进行考察。
·······
广德帝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时间点恢复言官制度,除了为新政造势外,还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
御史言官的厉害,广德帝早有耳闻,可惜生不逢时,没能亲自领教这个群体的战斗力,不过现在,机会来了。
广德七年六月十八日黄昏,有刺客手持长剑,径直闯入两宫太后居住的坤宁宫,欲刺杀太后,刺客击伤守门太监,禁卫军统帅江流儿闻讯赶到,在前殿逮住了刺客。
马上有人把此事报告给广德帝,广德帝当即命人提审问罪,五城兵马司指挥使邓寿昌按律当场审讯。
刺客自称李好,蓟州井儿峪人,没说上几句话,就开始颠三倒四,像一个疯子。
邓寿昌再三讯问,可李好总是胡言乱语,什么吃斋、讨封,问了半天,也没将实情供出。
审判官不耐烦把他交给了刑部定论。交到刑部后,由郎中韩士相等人重新提审。
这时李好似乎清醒了些,回答:
「我被邻居张自强、马万仓等人欺负了,他们烧掉我的柴草,把我打了一顿,我非常气愤,听《大忠觉迷录》中说,皇帝是个好皇帝,孝顺父母,对百姓很好,于是我就打算来京城告状。四月中旬,我来到京城,从东门走进来,但我不认得路,只好一直往西走,半路上遇到两个男子,给了我一柄剑,告诉我拿着这把剑就可以伸冤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能一下子犯迷糊了,就走到皇宫宫门了,还打伤了许多人,最后被捉住了。」
韩士相仍然难下结论,他认为李好是疯癫之人,于是把情况上奏了广德帝。
刑部提牢主王之寀看出了蹊跷。有一天,王之寀为牢中犯人分发饭菜,觉得李好决不像疯癫之人。于是他决定再次审讯李好。为了让他说出实情,王之寀对李好说:
「说实话,就给你饭吃,要不然本官饿死你。」
李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说道:「不敢说。」
王之寀当即命牢中其他狱吏回避,只留两名狱卒在旁,亲自对他进行审问。
威逼之下,李好说出了实情,牵出惊天阴谋。
据李好讲,他本名叫张差,在蓟州井儿峪居住,靠砍柴与打猎为生,在一个月前,在济州卖完货后,因为赌钱输了要被砍手,遇上个太监。
太监说,只要按他的要求去做,完事后给他三百亩地,五百两银子,还给他找个媳妇儿。
张差随这位太监入京,来到一个大宅子又来了个老太监,老太监供与酒肉。
几天后,老太监带他进入南京紫禁城。交长剑给张差,又给酒张差饮。
带他经过厚载门,带到慈宁宫,并嘱咐他说:
「你冲进去,撞着一个,杀一个,尤其见到穿黄袍者,砍死他,重重有赏,如被人捉住,我们自会救你。」
王之寀不敢再审下去,将此情形上禀。
广德帝连同刑部官员、蓑衣卫共同提审。
再问那老太监长相样貌,连问好几遍,李好只说当时天黑,看不清楚。
刘兴祚不知从哪里拿来根烧红的铁棍,贴在犯人咽喉,面无表情道:
「长什么模样?高矮胖瘦?说!说错一字,棍子便离往前一寸。」
「我说,我说!」
李好供出老太监长相。
「胖黑胖黑的,辽东口音。」
「宫中胖太监多了去了,一半都是辽东口音!」
烧红的铁棍贴在犯人喉管,一阵惨叫,空气中弥漫着人肉烧焦的味道。
广德帝正欲喝止,犯人语气哆嗦道:
「他边说话边吃黄豆。」
刘兴祚眼前一亮,将铁棍收回:
「吃黄豆,便是长公主的贴身太监,庞保。」
广德帝见牵连甚大,连忙暂停审讯。
消息很快传遍南京,群臣怀疑是长公主党羽在背后指使,想要谋杀皇帝,刺客只是迷路才走到坤宁宫。
两日之后,李好暴死诏狱。
一时朝野哗然,纷纷猜测。
此时刚好都察院六科衙门成立,衙门牌匾上的字迹还没有完全干涸,便发生了这等大事。
于是乎,停火数十年、被压抑已久的御史给事中们,突然集中爆发。
弹劾奏章如雪花片般飞向广德帝的御案,堆积成了小山。
奏章内容大同小异,主题都是弹劾长公主为非作歹十恶不赦。
御史列出了长公主的多项罪名:
从不婚不嫁忤逆先皇,到煽动各兵团谋反;从逼迫柳贵妃(柳如是)德妃(布木布泰)殉葬到无故返回京师阴谋行刺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