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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刘腾装着赖床,到底没敢再和斛律侯耍心眼儿告状。
斛律侯在吃过早食后,跟王洛闻提议,想在吴镇走走。
他先拿起木棍,然后再自嘲的摇下头,把它竖到一边,说道:“阿王,你看,这就是人的习惯。并不是真的需要它。”
一刻钟后,斛律侯被打脸了。
蝗虫怎么这么多!多的打脸!
王洛闻拿着棍子驱赶一只、又来一只。她故意阴阳怪气道:“郎君,你看,保持习惯不一定不好,棍子不是只能探路的,用的仔细,还能用来灭蝗虫。”
“给我,你打不准。”
“咦?某人不是不要吗?”
斛律侯挑下眉。
王洛闻笑着把木棍还给他,只是递到他掌心里时,多了一块橙色的果糖。
斛律侯轻“呀”一声,塞到嘴里,然后满意的点头道:“嗯!橘味儿!我最喜欢的。”原来橘味的果糖跟橘的颜色一样好看,他眼睛看不见的时候,阿王给他烹的那些美食,会不会也都赏心悦目?
可惜他现在眼睛好了,短时间内却没机会能看到了!
“阿王,还有么?”
王洛闻一笑,踢走脚边一颗石子,害羞之色,小声说道:“离开荒山时,太急了,就带了这一块糖。”
“叮咚!感恩指数200点。”
斛律侯心中有别样的温暖,再看阿王焦黄的脸庞,他觉得,其实看惯了,发现她眉...好吧先不说眉毛,兴许是烧饭时把眉毛燎没了。
他发现她的眼睛...要是她眼睫毛长点儿,肯定就显得眼睛水灵了。
就说她的唇...应该是平常都把好吃的让给他、让给刘小郎和亲戚了,所以她的嘴唇才会发白、干涸。
王洛闻垂着头,问道:“郎君为何,总盯着...我?”
斛律侯脸庞微烫,收回视线。他终于找到她好看的地方了,她的鼻梁挺,很好看。他微一笑,脸上莫名的热随着一只蝗虫飞过来立即消散。
他一抡棍子,蝗虫被打碎。
王洛闻“喔”一声,崇拜的看着他,冲他伸下大拇指。
斛律侯得意的很!阿王教过他,伸大拇指,是对别人最高的称赞!
倘若认识斛律侯的人瞧到这一幕,肯定以为眼花。大名鼎鼎的斛律部落首领、邺城城主,因为敲死一只蝗虫而沾沾自喜?
这时,路旁的民居里,一个慈眉善目的老翁挎着篮子走出篱笆院,跟王洛闻来了个眼对眼。正是那个昧良心的祖疾医!
祖翁脸上一僵,掉头返回院子!心里碎碎念:泥巴汤喝不死人的、喝不死人的!
斛律侯见王洛闻隔着篱笆墙盯着那老翁,疑问道:“你跟此人认识?”
“他就是我打听到的疾医。不过医术...”王洛闻摇摇头,评价道:“不如我烹食手艺好。”
“哈哈!”斛律侯低声笑着,大好的阳光照耀他面庞,昔日温润清郎的气质,霎那重返,笼罩他。“阿王不能这样比,要是这样比较,世间疾医都要羞愧死了!”
祖翁在院里踱来踱去,寻思那女郎咋还站在他院门外头不走?莫非,她想要回那两斤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