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穿成人渣师尊(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xitong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火红的跑车像一团火焰呼啸而过,停在《逆神》剧组前面。

随着引擎声的停歇,铺天盖地的尖叫声随之响起,无数捧着鲜花灯牌手幅的男男女女们都是满眼的狂热与痴迷,恨不得把这辆红得耀眼的跑车淹没。

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超出那条警戒线,即使他们是那么渴望触摸他。

每个人手上的花都是鲜红的玫瑰,只因为陵澜在出道那一天,舞台漫天飘落的都是红色的玫瑰花瓣,花雨下的他,优雅精致得仿佛从来不曾踏足尘世的王子。

赛后采访时,他说玫瑰花的红,是他见过最浪漫的颜色。从此,这个颜色就成了粉丝心中代表他的,独一无二的应援色。

陵澜一手搁在跑车车门上,一手摘下墨镜,逆着光习以为常地朝疯狂的人群挑挑眉,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轻轻一笑。

棕褐色墨镜下露出一双略显狭长的黝黑眼眸,眼部轮廓的线条流畅得近乎完美,眼尾之下一颗垂垂欲落的泪痣,漂亮得近乎妖孽。

酒红色的衬衫映着雪白的皮肤,微风撩动间,锁骨上似有一抹若隐若现的红痕。

他整个人都懒懒的,带几分漫不经心,即使什么都不做,就已经拥有引人疯狂的魔力。这么轻轻笑了一下,霎时,尖叫声就如同海啸,几乎要掀翻了整个场地。

直到年轻的导演冷着张脸带着工作人员出来,粉丝们才依依不舍地疏散离开。然而看到陵澜那张脸,即使是向来以严苛著称的段导也说不出什么重话,只暗暗咬牙切齿地瞪了他一眼

——轻飘飘毫无杀伤力的一眼,躲在暗处偷拍的狗仔忍不住怀疑,这个英俊的导演是不是也对人家有意思。不然,怎么会屡次三番地放水。

陵澜,从出道开始就是人气一骑绝尘的顶流爱豆,跨界演员后,又轻轻松松拿下每年的收视冠军,如今已经是最年轻的影帝。

“人间蛊王”、“他是世间所有欲望本身”、“造物主也创造不出的完美艺术”……无数夸张到浮夸的形容放在他身上,却好像为他量身定做,甚至连最苛刻的时尚圈毒嘴都无法对他挑出一分一毫的刺——除了对他实在堪称混乱的私生活。

然而,这似乎也成了他身上让人欲罢不能的标签。因为这一点,他似乎从所有人遥不可及的云端被拉下,让那些苦苦仰望他的人得以能够拥有这近乎疯魔的痴心妄想。

看,他不排斥这些事情,那么,是不是他们也能有机会……

他的存在,仿佛就是对美最好的诠释。虽然,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纯洁无垢的美,而是彻底相反,仿佛只该生长在地狱最深处,用重重锁链囚禁封印的,如同罪恶一般的美。

在无可指摘的巅峰时期,陵澜却接了一部戏的炮灰反派,作为《逆神》中两个男主的师尊,与他同名同姓,却人设奇差,戏份还少,是个欺师灭祖又虐待青少年的极品人渣。

这部戏就是《逆神》,一部某点畅销双男主修真小说。在这个世界中,人、魔两界对立共存,但都信奉“月神”,视月亮为创世神的象征,最是神圣不可侵犯。

两个男主,一个是人界孤苦无依的正道修真天才,一个是失忆重修沦落人间的少年魔王,经历众多波折与考验,最终两人一个成为正道仙首,一个成为一统魔域的魔界之王。

两人依靠自身的强大修为,在结局时脱离月神,成就“逆神”之路,成为了一人一魔两界各自新的神明。

而陵澜饰演的角色,是他们两人共同的师尊。虽然如此,他却没做一件人事。

由于早年勾搭师尊道侣暗害自己师尊,他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损伤,修为停滞,必须靠炉鼎与众多灵丹妙药修复。

于是,他收了第一个男主充当炉鼎,在被识破意图,恶行即将公布于世后就果断将男主扔进有进无出的火炼池;

紧接着,他又找了第二个男主继续充当炉鼎,对他动辄打骂,丝毫不将他当人看。在神降秘境寻找月神芝时,男主的魔王记忆觉醒,他反派的生涯也走到了尽头,被少年魔王一剑刺死在雪地里。

在这部小说连载的时候,就有人恶意猜测,作者就是因为对陵澜求而不得,才写了这么一个角色,极尽污化他,恨不得让他丑事做尽,却又要竭尽全力地渲染他独一无二超绝世俗的美貌。

不过这些都与陵澜无关。总之,他接这部戏,只是为了泡男人而已。

陵澜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轻轻一跃跳出来,落到地上,墨镜挂在领口,悬悬欲落,领口下那抹暧昧在这个动作间彻底暴露出来。

阴影处走出一个少年,穿着一身古装黑衣,英俊的面庞布满阴霾,眼中藏着偏执,恰如《逆神》里那个沦落人间,又黑化成魔的少年魔君。

他死死盯着陵澜领口下那一抹再熟悉不过的痕迹,眼角发红,浑身上下都遍布着阴沉可怖的气息,仿佛真成了那个疯狂而偏执的魔王。

然而,陵澜却像没看到他似的,自顾自轻拂自己的衣领,就从他的身边擦肩而过。

交往过的男朋友,就像被啃过的甘蔗渣,丢弃时不会有任何眷恋与不舍,多余的眼神,更是没必要给。

他对他,如今只是连一个眼神都不必要给的垃圾。

热恋的时候,他是这么说的。如今,也这么做了。

多可笑。少年看着那个渐渐远去,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多的身影,忽然低低笑了起来。

就算他是垃圾,想扔下他,怎么可能?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