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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逢君再一次浑身是血的出现在她面前,一动不动的躺在病床上,就像是死了一样。
那几年,她已经很少能见到洛逢君了,而每一次见到他,他都浑身带着伤,或轻或重,渐渐成为了她的心魔。
直到那一次,她听到医生说洛逢君双骨坏死,有九成可能会瘫痪。那一次,洛逢君前前后后做了不下百场手术,大的,小的,最后是宫衍拼尽一身医术把他救了回来。
楚善守了他一个多月,等他醒来后,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跟我走吧,离开那里吧,这一回你听我的,你就听我的,好吗?”
她真的害怕了。
人的运气是会用完的,洛逢君那些年在生死一线徘徊,已经提前透支了他这一辈子太多的好运。
太多次了,楚善真的害怕了,再有一次,她怕洛逢君真的不会再醒来了。
她喜欢洛逢君,从北城来到南城,从贵族学校转到南城一中,她第一眼看到洛逢君,就特别喜欢。
自小生活的环境,周围与她同龄的人都过于早熟,或纨绔,或阴毒,完全不像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该有的样子。
第一次见到洛逢君,他穿着当时那个年代大家都穿的校服,颜色一言难尽,款式老旧,别人学生穿上去高矮胖瘦,脏的,乱的,歪七扭八的什么样的都有。
可穿在洛逢君身上,却很不一样。
当时的他清瘦白皙,还是个少年人的骨架,却如清风玉竹般干净清透,温柔,斯文,自有风雅的气质。
那年的夏天非常热,刚转学的楚善心里很燥,站在教室里,她一眼看到了坐在最后一排靠近门口的洛逢君。少年的校服并没有规规矩矩的穿好,因为天气热,外套拉链也开了一半,衣领不规矩地往后扯,里面是白色的T恤,浅浅的一层薄汗,印出了少年清瘦的肩骨。
他在看书。
楚善越过一排排乌泱泱的人头,看到了少年握着书本的那双手,骨节分明,腕骨清瘦,特别好看。
后来她才知道,那是一双杀人的手,握着书本时笔墨生香,握着枪械时杀伐凌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