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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这小子办事的时候,好像有一种啥都难不住他的狡猾味道……另外看到城外的灾民,他能把粮食分给人家,也足以说明这小子有一副慈悲心肠!“这小子还不错,”小七爷想到这里,于是淡淡地说道:“那以后你就跟着我,给我当勤务兵。”
“队伍里不比在你家,啥事都要报告,别拿你自己那点鬼主意瞎琢磨!”
“听见没!赶紧谢过元帅!”
此时的潘龙庄一看小七爷这是答应收下他了,而且还直接把这小子收在了身边,他赶忙让范楞娃道谢。
就这样范楞娃这小子穿上了军装,虽然装束有点窝囊,但还算机灵。
之后他整天背着地图包望远镜,追着小七爷在屁股后边跑。
用他的话来说……就颗粒吗擦(麻利的)跟在大帅沟子(你懂得)后边,一步不许落下!……眼看着到了五月份,纺织厂那边,大批的丝绸开始在库房里堆积起来。
从江宁和福州运来的丝绸也逐渐汇集到了广州,按照沈渊的计划,这一次同洋商的交易,会全部都在广州这个地方进行。
其实这还是古代交通不方便的缘故,信息传递的速度太慢,所以沈渊还是打算把所有的丝绸汇聚到一处,由他自己来操控和洋人的第一笔生意。
夏蚕收获的季节还有些日子,纺织厂里的原料生丝也差不多快要用完了,这时工厂里难免有几天清闲。
趁着夏蚕季还没到,沈渊吩咐厂子里给工人放假,让忙了一个多月的工人回家看看亲戚,拿薪水出去买些必需品。
其实工厂里的事,沈渊也不是事事都管,不过之前为了缫丝机的保密需要,所以工人都是在厂区内封闭管理的。
到后来又赶上了缫丝大战和生产丝绸……要是洋商过来的时候丝绸还没织好,那可是要耽误一年的!所以工厂里一直都在加班,到现在也该把占据人家休息的时间,还给工人了。
……等白少东从工厂里出来的时候,他还穿着那套工作服。
这套衣服是蓝色棉布制成的,透气柔软舒服,有随身物品还可以装在衣服裤子的口袋里,不用像褂子衫子那样装在怀里,揣在袖子里那么麻烦。
而且白少东还觉得这套衣服挺好看的,尤其是蓝色的衣服胸前,绣着那几个“第一纺织厂”几个白色的小字,让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归属感。
他当然不懂“归属感”这个词,但是他知道自己是属于某个集体中的一员,这让他心里觉得很踏实。
白少东今年十七岁,从小爹娘就不在了,唯一的舅舅也不愿养他,就给他扔到了一家丝织工坊里当了个小伙计。
这小子人聪明,会看眼神儿,会听话音儿,干活麻利,做事稳妥。
所以这个七八岁的小伙计,一会儿就在这间工坊里呆了十年。
他也逐渐从一个拖着大水桶擦地的小零工,变成了纺织师傅。
也就仗着他这股聪明劲儿,才在这累死累活的活计中活下来,要知道在大明朝给人当伙计,死走逃亡东家全是不概负责的。
所以动辄抄起棍子就打,抡起巴掌就扇那是家常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