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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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螺少男

向遥苦涩地笑了一声,“是吗?可是你们看上去更像一家人。”

叶昀还是叶家和向远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他放了学后经常自己坐公交车到向远的住处来找她,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有时是送来叶太太新烤出来的一盒饼干,有时是问一道简单的代数题,有时是和同学在附近的场地打完球顺便来看她。来了必定蹭顿饭,向远不煮,他就自己做。遇上向远临时有事出去,他也不急着走,继续在她房间里上网,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上门。来的次数多了,房东也认识这个穿高中校服的男孩子是向远的弟弟,有时向远不在,房东也会主动给叶昀开门。最让向远惊讶的是有一次她加完班回家,竟然看到叶昀在她对门那个眼高于顶的外企熟女家里看电视。

自从向遥的那一番话之后,向远对叶昀其实一度心怀芥蒂,不是没有过恨意,可说到底,恨也无济于事,向迤死得太早,向远努力回想,一路走来,叶昀陪伴在身边的记忆已远多于她那早夭的弟弟。原来再至亲的人也是一样,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都贪恋触手可及的亲切和温暖。也不是她忘了阿迤,而是比起阿迤留给她的惨痛,她更愿意记得叶昀笑起来的样子。有时向远这么对自己说,如果叶昀当年真的做错了事,那就把代替阿迤当作是对他的惩罚。

有一次,向远出门忘记带钥匙,恰逢房东外出旅游,大冷天的,她瑟缩在家门外,不得其入,最后只好请锁匠撬了门锁,这才解决了问题。她想起章粤的一句话:“你知道单身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NO,NO……不是男人,而是门钥匙。”于是重换新锁的时候,除了交还房东一把外,向远也给了叶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钥匙之后,叶昀犹如得到了许可证,来得更勤了。向远说过他不止一次,“你放了学不回家,干吗老在我这晃?你爸和阿姨也不说说你。”叶昀就眨巴着眼睛说:“阿姨和爸爸都让我常来看你。家里太静,心里憋得慌,还不如在你这写作业舒服。再说,我还可以给你干活。”

其实向远的住处并没有什么活可以让他干的,十五平米的单间配套,除了日常必需品外一无所有。向远不热衷打理家务,却绝对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她保持清洁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物品,东西少了,自然整洁,所以叶昀常说她住的地方像军训时的学生宿舍。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比如说帮她收收衣服、煮碗面条什么的。有一次甚至还给向远领回来一只流浪狗,最后被向远严词拒绝。叶昀沮丧无比地把狗带回家去,叶灵见了那只癞头京巴居然爱不释手,抱着不肯放。叶秉林夫妇见她喜欢,意识到养个宠物也许对她的病情有好处,让杨阿姨把狗洗干净之后,也同意让它留了下来。

向远虽然对叶昀的所作所为颇不以为然,但见他做得有滋有味的样子,也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毕竟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她何必跟别人的一点小小乐趣过不去?有时下班之后打开住处的门,看到床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向远就将叶昀戏称为“田螺少男”,他老大不情愿,说宁可向远叫他雷锋。

这样的日子虽然相安无事,但也有尴尬的时候,比如说向远发现叶昀给她收衣服的时候,就连内衣裤也为她叠得整整齐齐的,还有一次她下班后回家换衣服赶着出门,却恰好遇上叶昀开门进来。向远一直以来都觉得,随着叶昀年龄的增长,跟他太过于密切未必是件好事,于是,她找到机会尽可能委婉而明确地跟他谈了一次。不外乎是说,他也长大了,是个大男生,虽然他们感情像姐弟一样,但毕竟不是亲姐弟,不管是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还是为了避免自己难堪,都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叶昀的年纪已经足够听明白她的话外之意,当下就面红耳赤,羞惭不已,最后向远跟他约法三章:第一,过来之前先打电话;第二,不要待得太晚;第三,私人物品最好不要触碰。这才避免了尴尬事的再次发生。

向远在心里感叹:同样年纪的孩子,叶昀和向遥就像走了两个极端,一个太让人省心,一个太让人闹心。向遥转学到G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后,由于成绩跟不上,向远不得不按照向遥本人的要求,为她转学到职高。向远对向遥的立场一直是,不要求成才,只要求成“人”。向遥到了本身学习氛围就松散的职高之后,更是无心求学,整日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混日子,小小年纪就把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裙子却越穿越短。向远看在眼里,很多次都忍不住要数落她,后来想想,算了,也许人各有各的活法,不一定谁都以出人头地、奋发图强为乐,可能向遥也觉得她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只要她不捅出什么大娄子,就不要强行干涉她。毕竟向遥转学到城市之后,相对于过去的冷淡,她们姐妹俩关系改善了不少,虽然离亲密还有距离,但至少在姐姐面前,向遥不再像从前那么拘谨而反叛。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一则是因为住校,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一次两人一起吃饭,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向远记起,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和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两人上学放学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不过她还是说了句:“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得出来吗?”

向遥低头吃饭,然后说:“怎么认不出来?不过他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全因为命好,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一辈子都改变了。”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

“你为什么不想,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向远说。

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做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吗?”她问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搭腔。过了好一会儿,向远吃完了,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

从那一次开始,向遥嘴里提到叶昀的机会越来越多。

她说,不但是X中,就连她们职高的不少女孩都知道叶昀,她们都觉得他长得好看。

她说,有一次她们学校跟X中篮球比赛,她在赛场上看到了叶昀,想不到他看上去瘦瘦的,爆发力居然那么强。

她说,有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东西,从外面经过的叶昀竟认出了她,他看上去挺高兴,和她说了好多话,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身边的好几个女同学听说他和她从小就认识,都很羡慕。

她说,一帮同学怂恿着她去把叶昀约出来玩,他没去,但是对她说,女孩子晚上出去玩,穿得太少不安全,还问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借给她。

她说,她给叶昀打电话,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都觉得很好笑。

她说……

向远总是沉默地听着她说,从来不干涉,也不评价。既是姐妹,又同为女孩,她当然能从向遥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听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或喜悦,或惆怅,或迷茫。而叶昀对她提起过的只是有一天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向遥,挺意外的,仅此而已。向远并不是个会自寻烦恼的人,然而这一次,她心里有了种挥之不去的忧虑,不为叶昀,而是为向遥。

终于有一天,向遥顾左右而言他地支吾了很久,问了那么一句:“向远,你觉得叶昀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他,我就随口问问。”

“那你干吗自己不去问他?”向远淡淡地说。

“他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老来找你?从小他就跟你比较熟,不如,你帮我试探试探?”

“不可能。”向远二话没说,当下拒绝,甚至没给向遥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习惯了他缠着你,就不希望他喜欢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喜欢他?你这叫自私!”向遥又窘又急。

“让我告诉你为什么不行。”向远远比她心平气和,“第一,你们还是学生,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摆到台面上来,还不是时候;第二,你和他感情上的事,别把第三个人扯进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认为你们合适,所以更不会出面,就这么简单。”

说实话,无论是向遥还是叶昀,向远都希望他们终有一天找到自己的幸福,但是现在且不说他们还没成熟到可以说爱的时候,光说这两个人的脾气,一个感情用事易冲动,一个又那么心重,偏偏两人又一样执拗,凑在一起未必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从叶昀身上看出对向遥一分一毫的热情。向遥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血肉至亲,她不愿意她撞得头破血流,更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亲手推她一把。她了解向遥,这孩子心气高,如果她直接说,叶昀对你没那个意思,向遥不但不会相信,而且会很受伤。至于叶昀那方面,向远也很清楚,要是由她出面来撮合他和向遥,不但达不到目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把事情变得更糟。她不愿意做一个好心办坏事的热心肠。

可向遥还是恼了,她说:“你不肯帮忙就拉倒,我也不一定什么事都非求着你不可。”

向远看着向遥不悦而去。有时候她觉得,向遥这脾气,就该多摔几个跟头,吃点亏,心里说不定就能明白一点,可是她又担心她摔得太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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