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那杯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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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必有失,有失才有得。

得失之间,不必算计太清,不妨轻松一点。

沈安若很讨厌出差,水土不服,换了床睡不着,洁癖症也会发作,早晚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着别人用过的东西时心理障碍重重,即使都消过了毒。她自己住一间房,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设了定时关机,但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一秒钟,然后反应过来。

“你喜欢打篮球吗?”

“喜欢啊。”

“会弹钢琴吗?”

“会一点啊。”

“那你长得像周杰伦吗?”

“你神经病啊!”

对方骂了她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沈安若跳下床,仔细查看了所有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没放过。真的老了,都到了忍不住调戏男人的年纪了。换作以前,她第一秒钟就会挂掉电话,然后投诉。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比如程少臣。以前他一年里近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像她这样换了床就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他肯定也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那种莫名的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作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现在的她又有什么关系?安若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自动地从她脑海中跳了出来。

人的意志并非总是能够凌驾一切,她越来越有体会了。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是觉得很正常。连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靓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大集团,她这次是来向董事长做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会议。

施董事长三十多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不超过五次,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总助”,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赞助的交响音乐会,赠票很多,完全就是商务活动,问她是否有兴趣观摩。理由充分,她又很爱音乐,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他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请她吃夜宵,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也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您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很受触动,曾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来一趟勇江市,她们一起吃顿饭,“下次见面不知要到何年何月了。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陪静雅一家三口一起去伦敦生活以及工作,即将出发。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淡又常颐指气使,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还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曾差了人送给她药材和补品,还有曾经应许她的数件色彩艳丽的手制衣服。

“照着你的尺寸做的,没人可送,放在那儿也可惜,凑合着穿吧。”婆婆大人在电话里对她说。但是安若一件也没动,不是衣服不合意,而是这一年来,虽然她已跟程家无关,但仍是穿着深重色的衣服,下意识地替她曾经的公公守孝,几乎不碰艳色。

“安若,没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么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贤淑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隐约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感到罪无可赦。当时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才打电话问候。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两市相通的线路自驾旅游者众多。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一大早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像在赶赴刑场。

沈安若到得很早,先去郊外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公公大人,又去看了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佛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只字未提程家。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因为直到午餐时间,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为什么要坐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得还是这么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了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太小。”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阿愚小朋友瞪着亮晶晶、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安若在萧女士生日时送了她一包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虽然她们俩也不算亲和,但见到别致式样时还是忍不住买下,后来终于借着她的生日一起寄来。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看得她心虚,“安若,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就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又长叹一口气,“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怎么就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没有别的话可以讲。她在这个家庭遭遇痛苦的时候,未能分忧,反而多插一刀,她感到有罪。

“这话不该你说,犯浑的是我儿子,挑了那种时候跟你离婚,等我知道时,一切都成定局了。”萧女士说,“可是,虽然他什么也不说,但我生的儿子我了解,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得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份儿,她也不例外。

“婚姻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就分?这世上还有哪种缘分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这缘分要耗尽了百年的修为才换得来,怎会这样不珍惜?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萧贤淑看着她只比耳垂长出一点点的头发,“这个发型都不像你了,长发才适合你的气质。又有什么事情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了她好几眼才认出来,笑着向她打招呼:“安若,好久不见。”顺便拉走了他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快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是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同情地看着她,“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又常常夸你,说你细心又体贴,我们几个在这一点上谁也比不过你。还有更好笑的,婆婆大人跟少臣说父亲和她其实一直想生出你这样的一个女儿结果却生出了他,弄得少臣那顿饭都差点吃不下。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很久,现在少臣在家里走路时都绕开她……”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也不知哪年哪月还能再见到。” 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刚才安若还绞尽脑汁地想怎么才能体面不失礼地不去机场送行,看来是躲不掉了。

静雅拉着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打扮得妥妥帖帖,像个精致娃娃,怀里抱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两两相望。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我的狗狗可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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