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0章:斧头(二)(1/2)

我们马上记住本站网址,www.xitongliuxs.cc,若被浏/览/器/转/码,可退出转/码继续阅读,感谢支持.

秦夜愕然看着眼前的一切,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一片金色的殿宇,充满了阿兹特克风格。四周墙壁上刻绘着阿兹特克神系诸多神灵,从左蜂鸟到翡翠裙,从天空神到死神。

雕刻得惟妙惟肖,殿宇大概有一千米大小。但是……它完全是由A级矿物——天界石打造。

秦夜很清楚,这种矿物不但具备极强的坚韧度,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吸收阴气。

无论从外,从内,阴气都会被完全吸收。如此大的天界石打造的殿宇,与其说是藏宝库,不如说是一座巨大的监牢。

也正因为如此,他没有感觉到囚禁在这里的到底是谁。

“竟然还真的有宝库。”烟雾镜的声音从身侧传来,秦夜见了鬼一样瞪了对方一眼。

啥意思?

有宝库你就出现了呗?

你这时候不应该在传送前的柱子上自挂东南枝吗?出现得相当不应景啊……

“你怎么在这里?”

识相的赶紧滚!

烟雾镜抬了抬眉梢,无辜地开口:“我也不知道,睁开眼的时候,我就在了。”

本王完全听不懂你的言下之意!

两位死神大眼瞪小眼看了数秒,烟雾镜轻咳一声:“起码也需要一个懂行的掌眼是不是?”

秦夜这才撇了撇嘴,调过头去。沉声道:“看可以看,但无论如何,这里的东西都不能动。”

烟雾镜目光微动,马上明白了秦夜的意思。

那三个人类是死于阴气不足。打开宝库大门需要点亮四盏魂灯。对于自己这种曾经的死神来说没有任何难度,但对于三个人类来说,必须抽空全部灵魂。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那三盏魂灯是在他们去之前就点亮了。

换句话说,无论他们管不管那三个人,魂灯都会点亮。也就是说……这里的东西希望他们进来,甚至不惜为他们做好一切准备。

秦夜不是贪心,而是担心,担心随便触碰什么东西,会引发无可预测的后果——毕竟,这里是对方摆下的迷阵。

咔擦……就在此刻,整个大厅响起一声轻微的震颤声。两人的目光立刻看了过去,阴气毫不犹豫地全面爆发,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一切。

大厅中,布满了各种纹路,而所有的纹路,在中央完美地围绕着一尊太阳的浮雕。就在这一声响起的刹那,所有墙壁上神明浮雕的眼睛中,都绽放出一道金色的光晕。

刷啦啦……这些光晕缓缓游走,顺着浮雕的外形拖拽着金色的光尾,不过数分钟,四面墙壁上,所有神灵的浮雕外形线条金光璀璨,简约与复杂,粗糙和完美,在经过不知道多少年之后,再次让人惊艳。

上千米方圆的大厅,百米之高,远古的神灵,消失的神系。于这片金光游走中宛若活了过来。而秦夜和烟雾镜,仿佛站立于众神星空下的渺茫凡人。虽然他们也是神,不至于震撼。但这一幕,还是极大地冲击了他们的视觉。

三分钟,五分钟……十分钟后,所有神灵的外形线条都被勾勒完毕。然而,金光并未停止,齐齐蜿蜒向下,汇聚向中央的太阳。

嗡……就在所有金光完全汇聚的刹那,太阳浮雕陡然爆发出一片纯金色的

光芒,若黑夜中亮起的灯塔。一种恢弘浩渺的感觉油然而生!

金光化作一圈圈形同实质的冲击波,但并不强烈,吹动秦夜和烟雾镜的衣袂哗啦啦翻飞不已,却只是仿佛一只只轻柔的手触碰到他们身上。而就在万丈金光之中,太阳里……一件长柄武器,正从光池中缓缓升起。

随着它升起的,还有无数喷薄而出的纯金光点。宛若旭日初升,群星相随。那些光点形成一股数十米高的金色喷泉,却根本无法掩盖那柄朦胧武器带来的威压。

“距离创造级神器只差一步……”秦夜眯着眼睛看了看,目光再次移到烟雾镜身上。就在这柄武器升起的同时,对方本来眯起的目光陡然锐利起来,嘴唇都在轻轻颤抖。情不自禁地往前走了一部。

轰——!!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嗡鸣,所有光华同时消失。大厅再次回归平凡。不平凡的是,一柄石斧,正插在太阳中央。

“是它……”烟雾镜已经大张着嘴,脸上神色无比震撼:“它……竟然还在……”

“这是什么东西?”秦夜沉声道。

烟雾镜没有立刻回答,脸上的神色无比复杂。许久,才垂下头,深呼吸了好几次。再抬起头时,神色已经恢复平静。

“它叫做‘吉得宝’。”他的目光无比感慨地看向石斧:“曾经是我的武器。”

“您应该知道,在阿兹特克神话之中,我曾经和羽蛇神斩杀了海怪希帕克特里,也是整个阿兹特克神系黑暗的开始。就是那一战中,我失去了自己的脚。”

他的眼底,一抹灼热划过:“而吉得宝,就是我当时使用的武器!”

“它来自父神的四位儿女之一,剥皮之主西佩托提克。是她为我打造了这把武器。吉得宝经历了剥皮之主和我的手,又沐浴在‘永恒吞噬者’的鲜血之中。它距离镇压地府的创造级神器……仅仅只差一步!”

空间陷入了沉默。

秦夜没有接烟雾镜的话茬,这件东西,可能对烟雾镜非常重要,应该是他曾经的本命神器。但是……对秦夜自己难道不重要?

创造级神器——彼世安温的魔法炉,成立了六道。这个六道……能让一切回归“原初”!

如果……将这件神器,和十八地狱融合呢?

本章节未完,点击这里继续阅读下一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