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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铃兰香的女子不多,大多数女子都喜欢玫瑰百合这等大气又娇艳的花,鲜少人愿意用这种不起眼的小花做香囊。
江烟见涂翰懿的表情,便知晓,他认得出这肚兜是谁的。
江烟解释道:“这是属下在林墨的风衣里掏出来的,还有温度和香气,想来是刚脱下不久——”
换句话说,这贴身之物,要么就是顾晚晚亲自送给林墨的,这女子私生活浪/荡的很;要么就是林墨偷来的。
不管是哪一样,都是对督军大人的一种侮辱。
江烟本以为,涂翰懿会一气之下把顾晚晚弄走,因为这种不干不净的女人,可以逢场作戏,但是不能纳为己有。
可涂翰懿只说:“林墨……五十多岁?嗯?据说有腿疾,常年吃药?你去给他药里加点儿金水吧。”
“……是。”
涂翰懿果然是最狠心的。
所谓金水,就是指的粪/水。
伤口之处,原本就忌讳脏乱细菌,他还把充满各种真菌细菌等微生物的金水弄到林墨腿上,那就不仅仅是想要废了他的腿了,还想让他特别痛苦地死去。
江烟想,他可不可以当作,督军大人这是在为顾晚晚出气呢?
但是仔细想想又不太可能哎,一个妓/子而已,哪里值得费那么多心思呢?
江烟斗胆问了句:“那督军大人,今夜要……要宠幸千枕姑娘吗?”
“宠幸”二字在好久之前就不流行了,可对于涂翰懿这样的大人物来说,此时用这两个字,最配他。
涂翰懿看着顾晚晚所住房间的方向,道:“她能活的过今晚,我便赏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