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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元节。
每年的1月1日,整个世界、任何地方的人民都会庆祝的节日。
无论是艾斯兰,还是世隐乡,亦或是各个外区,远在天边的雾城,古老的毕夏,海上的和之国,极北之巅的雪国,天堂小镇阿尔莱斯港,南海十方寺……对于每一个生存于这繁华人世的人们而言,冬元节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生节点。
旧的一年已经过去。无论曾经过得如何,浑浑噩噩还是颠沛流离,都将在一夜之内跨入全新的人生篇章。人们会不约而同地汇聚在各自城市的中心,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庆祝着零点的到来,等待着将日历上最后一页撕去的时刻。
冬元节同时也意味着团聚。每年的这个时候,来往大都会的海上列车都会极为频繁,外民们纷纷从手中繁忙的工作短暂脱出身来,坐上长途列车,回到自己大洋彼岸的家乡里,和家人们共度一个温馨的夜晚。
艾斯兰的大学城区会在一夜之间变得空荡荡的。留在城里的只剩下了血统纯正的艾斯兰人。
往年的328区里,那家破烂的修理铺也是不会开门的。封艾会带着唐唐四处闲逛,相濡以沫的两兄妹会拿着封艾一年间好不容易攒下的零花钱,坐着诺兰跨过荒芜的沙漠,去到南边的闹市进行一番大采购,给小小的、杂乱的修理铺里添置许多有趣的新奇物什。然后他们往往会在傍晚时分,从某间尤其混乱的酒吧门口发现消失了整整一天的封流被人丢出门外,然后便拖着那不断闹出各种洋相的死醉鬼一道去逛庙会。
328区是个非常贫瘠、也非常破烂的地方。所以哪怕是最繁华的、难得有名字的渣客镇,庆祝冬元节的规模也实在算不上宏大。就连难得摆在街边的摊子都是用破铜烂铁堆砌起来的,充满了蒸汽朋克的气息,把诺兰停在一旁,简直可以天衣无缝地隐蔽起来。
但封艾还是很喜欢。一年中他最期待的便是冬元节。每年的冬元节他都会陪着唐唐在焰火晚会下许愿。有的时候是希望自己能够有钱,有的时候是希望唐唐可以一直快乐下去,更多的时候是希望可以和一家子人平安喜乐地度过余生。他不是什么有志向有野心的人,他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小人物,可以平安地生活着,为生存忙碌着,真实地感受着自己的存在,这样就很好。
那是只属于封艾一家子的,小小的温馨回忆。
每个冬元节的封流都是疯疯癫癫的。直到很久以后的今天,封艾才从当初在大都会看到的日记里明白了原因。
几十年前的冬元节,他曾经和一个叫做艾玛的女人,一个叫做伽蓝的男孩共同度过。
冬元节对封流的意义,或许和封艾是差不多的。
窗外的天色已经黯淡下来。街上的霓虹流转,欢声笑语轻轻柔柔地从窗口荡进耳畔,听不太真切。
封艾坐在三楼空荡荡的房间里,抬头望了一眼那小小的窗口。窗外的五彩斑斓投射进一尘不染的木地板,在这方小小的,昏暗的空间里,分割出两个色彩鲜明的世界。
他怔怔地看了一阵,手里捻着一截已经存放了很久、很久的烟蒂。最后又小心翼翼地将那截烟蒂放进了面前的小箱子里,重新将里面的三个布娃娃摆正,轻轻摸了摸最左边的那只布娃娃,几乎是无声地呢喃着:
“你到底去哪里了呢?”
封艾愣了很久,才恍然回过神来,淡淡地苦笑了一阵,看着像是自嘲。
他合上了箱子,站起身来,走到门边,穿上了鞋子,走下楼梯,朝着如梦酒馆门外的声和影走去。
……
堪堪入夜。
今夜的晚空甚是明朗,透过稀薄的大气层,可以看见亿万光年以外闪烁着的繁星点点。但是,仅仅是在今夜,星辰不会是夜空的主角,因为大地上的灯火霓虹会比星空要明亮得多。
繁华热闹的康安街,从街头到巷尾,都点缀上了迷人的彩灯。布满街道两头的一家家精致小摊子,摆满了各种各样新奇可爱的小吃、玩具、纪念品,像是一条色彩斑斓的长龙。人们的笑声,吆喝声不绝于耳。漂亮的姑娘们都在今日换上了最隆重的衣裳,哪怕是寒冷的晚风也无法驱散街道上的温暖。那不仅仅是来自于温度上的变化,更多的是人类情绪的聚合。哪怕只是站在街道中间,都会被巨大的暖流彻底包围。
封艾不曾见过如此热闹温馨的景象。当初艾斯兰的建都夜热闹程度也与此刻不相上下,但那感觉是截然不同的。世隐乡没有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没有流光溢彩的磁力车道,也没有遮云蔽日,泛着梦幻色彩的巨大广告牌。但这里有着最真实的欢声笑语,也有着最质朴的欢喜。
哪怕只是看着,看着这群真实存在于这片世界的人们,在这个仿佛被世界所遗弃的角落,也不曾忘记追求生活的美好,如此努力地生活着,把生命过得多姿多彩,封艾就觉得仿佛有一股热流梗在胸臆之间,让他说不出话来。
这里是,世外神隐乡。
他慢慢地走着,穿过熙熙攘攘的人流,觉得自己的脚步在一点一点变得虚幻,近在咫尺的女孩娇笑声,小孩摔炮声,杂耍欢呼声不绝于耳,却始终听不真切,他觉得自己的脸好像在烧,和街上每一张他认识的,不认识的笑脸对视着。
人心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但是快乐,快乐恰恰是最简单,也最纯粹的东西。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剥夺一个人感受到快乐的权利。这也是他能够感受到的,最真切的东西。
封艾自顾自地笑了起来,那笑容看起来傻傻的。
他加快了脚步,彻底地融进了人群里。
……
“柳掰掰!”
“柳!掰!掰!”
“柳柳柳柳柳柳柳掰掰!”
“你快点嘛!快点嘛快点嘛快点嘛快点嘛!”
小葫芦坐在背篓里很不安分地摇晃着小小的身子,努力地对磨磨蹭蹭的柳拂衣表示强烈抗议。柳拂衣一脸无奈地把她按定,说道:
“小葫芦,你再这样动来动去的,今晚一整晚都扎不好了。”
小葫芦顶着两颗松垮垮的丸子头,仰起头来气鼓鼓地盯着柳拂衣,两个腮帮子鼓成了小小的气球:
“你快点嘛!快点嘛!要是赶不上今晚的表演,我就一晚上都不理你了!”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柳拂衣脸上冷汗涔涔的,越发手忙脚乱起来:
“不过,小葫芦,你怎么还越叫越顺口了呢?我今年才二十七,没到当伯伯的年纪……”
“柳!拂!衣!”
“……好了,马上就好了!真的!”
小葫芦今日也是穿上了林舍予给她赶制出来的冬装,红彤彤的,配上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子,看起来就跟毕夏那边过年时贴在门帘上的小娃娃一般喜庆,当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自打林舍予的小楼被炸成飞灰,她的战报和绢布也无一幸免,反倒是落得一身轻,处理不了军务也绣不了花,只得安安分分地待在伊斯特家里整天把可怜兮兮的伊斯特当做布娃娃来玩,缝制了一堆各种各样的衣裳,当然也做了小葫芦的份。
最让人无语的是,林舍予常年绣花,手上的织绣功夫炉火纯青都不足以形容,这短短两天赶制出来的衣服数量足够柳拂衣带小葫芦出趟远门,个把月天天都不穿重样的。
世隐乡里的戏班子每个月都会搭建戏台子,照着古代小说的话本演些神神怪怪的剧目,正逢冬元节,晚上城南那边便会演上一场《小红帽》。柳拂衣往年在乡里停留时间极短,都是待上个把星期便又匆匆离去,所以小葫芦也就难得有机会欣赏一出话剧,得知今晚有的看了,更是兴奋得不得了,从昨晚就一直开始念叨,逼着柳拂衣检索着脑海里不多的记忆,给她讲了半套《安徒生童话》,几乎是整夜都没睡好觉。
结果到了这第二天晚上,这妮子仍旧是生龙活虎的,就连体力远超凡人的柳拂衣都觉得有些吃不消了。
“柳!掰!掰!好了没有啊!”
“好了好了好了……咱们这就出门了!”
……
还未走出康安街,封艾便遇见了预料之外的熟人。
说是熟人,其实也就是初初回到世隐乡,和林舍予在咖啡馆里聊天时,有过一面之缘的店长女儿。后来封艾开了如梦酒馆,便是位于那家咖啡馆的斜对面,久而久之也便和店里的女主人与那叫做柔小希的小女孩稍微熟络了起来。那小女孩今年也就不到十岁,看起来甚是乖巧,平时除了读书以外,节假日时便是在咖啡店里给妈妈做些小帮工的活计。
此时那小女孩正在人堆里踮着脚,有些着急地四处张望着,周围的人流密集,却是见不着咖啡馆女主人南姐的痕迹,令封艾尤感意外的是,小女孩的身旁赫然呆站着那傻里傻气的脏兮兮。
今夜的脏兮兮不知为何给人套上了一件圆滚滚的针织毛衣,看那模样还是照着那圆筒形的身子特意缝制的,看起来就像是个巨大的、感冒了的垃圾桶,实在是好笑的很。
封艾哭笑不得地走上前去打招呼。柔小希见着来人是对家酒馆的年轻老板,眼底的焦急之色褪去少许,开心地叫道:
“封哥哥!”
“小希好,”封艾蹲下身来拍了拍柔小希的肩膀,笑道:“你妈妈呢?”
小希撇了撇嘴道:“人太多了,原本小希是和妈妈、还有舍予姐姐一起走的,现在不小心走丢了,回过头来的时候就只见着脏兮兮了。”
问清了状况,封艾便已经对眼下的情形明白了七八分,也终于是明白了脏兮兮那件傻里傻气的毛衣是出自谁之手。对着柔小希露出一个非常人畜无害的笑容:“别怕,我有办法。”
柔小希对这位年轻的封哥哥了解不多,毕竟酒馆和咖啡馆工作的时间是颠倒的,一天来能见着的次数也实在不多,只是偶然见到世隐乡的六先生,伊斯特姐姐会去酒馆里工作,才知道那叫封艾的年轻人应该和世隐乡的几位先生关系都不浅,也姑且算得上是熟人。眼下听见封艾这番话,心下也安定了许多,问道:
“封艾哥哥,你有什么办法啊?”
封艾见这柔小希长得乖巧可爱,一直以来都存了把她当妹妹来看待的心思。此刻便是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容:“这个好办,她们先前也还是在康安街上,对吗?”
柔小希连连点头:“嗯!咱们还说好了晚点要一起去城中心看戏班子演戏呢。”
“那就行了!”封艾站起身来,摩拳擦掌,笑眯眯道:“给你看看封哥哥的本事!”
柔小希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楚封艾的一举一动。只见封艾忽然转过身去,一边拍掌一边高声吆喝:
“借过借过!麻烦借过!借块贵地一用!”